庆元县大事记(1949.5—1956.8)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49.5—1956.8)
1949年
5月14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十六军四十七师一三九团挺进庆元县境,驻扎竹口。
5月15日 十六军电复一三九团进军庆元集结待命。团参谋长张照训电通国民党庆元县长兼民众自卫队总队长陈国钧、副总队长郑可建。陈国钧接电后即化装弃城逃跑,郑可建表示愿缴械投诚。
5月17日 下午1时,一三九团接管县城,庆元和平解放。接着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庆元县军事管制委员会,一三九团政治处主任王尚任军管会主任。
5月23日 一三九团离庆开赴浦城,十六军侦查营接管县城,营政委乔根元任军管会主任。
5月25日 县军管会召集原国民党乡(镇)长开会,调查枪械、积谷情况。
5月下旬 各乡(镇)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乡(镇)办事处,沿用国民党乡(镇)长,设帮办1人。
6月19日 县军管会成立县文宣队,由郭坚等15人组成。7月中旬配合一中队到东部举水、东山、江根、官塘、左溪、荷地等宣传六大禁令,收缴旧政府枪支、弹药等。
6月21日 浙江军区召开第一次剿匪会议,庆元划归第四清剿区。
6月底 中共处属特委李文辉率第一批干部21人来庆元,筹建县人民政府。
7月1日 侦查营召开军民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并在城区举行隆重的武装游行,展示军威,以促使人民安居乐业,防止敌对分子捣乱破坏。
7月5日 庆元县人民政府建立(时称庆元县人民民主政府),李文辉任县长。县军管会完成历史使命,十六军侦查营离庆。
7月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派朱家猷接管县卫生院,更名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卫生院。下设收费室、西药房、内外科门诊。至1951年上半年增设住院部,设床位8铺。
7月 县人民政府宣布各乡(镇)军管会临时办事处改为“庆元县人民政府
×乡(镇)办事处”,设帮办1人,通讯员1-2人。
8月1日 城镇居民和单位干部职工在县小学操场参加了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22周年大会。会后举行了盛大歌舞游行。
8月8日 县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发动群众,组织“贫农会”,开
展生产自救、借粮、减租减息运动。同时,组建民兵队。到11月,全县11个乡镇发展农会会员11536人(其中:男7966人、妇女3570人),民兵1296名。
8月17日 中共浙江省委和第七(丽水)地方委员会批准,建立中共庆元县委员会。任命田烈为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杨荣、吴奉任委员。
8月17日 省、地委任命田烈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吴奉为副县长。
8月 县人民政府成立公安局、民教科、实业科、财粮科和秘书室。
8月 县委成立秘书室(与县政府秘书室合署办公)和组织部。
9月4日 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敦促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和特工情报人员向人民政府登记自新。到51年1月止,全县共登记719人,上交委派令969件、身份证936件,关防印信48件、步枪1枝、地雷2个。
9月9日 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工作组调整为城区、东区、南区、北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农户访贫问苦,发动群众开展剿匪斗争。
9月中旬 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今后工作的方针与任务的决议》,把1950年农村工作列为“剿匪、反霸、减租、征粮、生产、组织群众”六大任务。11月,庆元县剿匪、反霸斗争逐渐展开。
9月23日 成立城厢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员会。
9月24日 成立竹口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员会。1950年改区公所,1956年3月撤销区建制。1957年4月,恢复竹口区。1958年并龙泉后,划归梅岭区。
9月 浙江省第七(丽水)军分区警备团二营四连及团直属便衣队调庆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庆元县大队。朱时华任大队长,田烈兼任政委。
9月 接办县立简易师范附属小学,并与城厢中心国民学校、城中保校、周墩保校合并为县立实验小学。
10月1日 全县各界人民欢聚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操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县人民载歌载舞上街游行,表达内心喜悦。
11月4日 建立荷地区、淤上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员会。至次年8月底,以县、区两级人民政府为基础,全县建立了4区2镇20乡。1953年3月,淤上区改为八都区。1956年3月撤销八都区;1957年4月恢复八都区。1958年10月建立荷地、菊隆人民公社。1961年8月恢复荷地、菊隆区建制。
11月14日 县人民政府召开千人大会,处决特务、反革命分子吴绫,打响了人民政权建立后的第一枪。
11月中旬 庆元县第一次农民代表会议召开。号召全县农民组织起来,将借粮斗争转入开展以减租减息为中心的反霸斗争。会后,在八都乡发动群众斗争了大地主吴×,没收其财产,在全县掀起了反霸斗争高潮。
11月26日 县委在八都召开诉苦大会,千余群众参加斗争当地恶霸杨××、吴×、杨××。
11月26日 庆元县立简易师范改名为庆元县初级中学,设立校务委员会。1958年3月改名为浙江省庆元中学。
11月 建立举水工作组,由齐传泽、詹世苗分别任正、副组长,负责举水、
西溪、际东三乡冬防工作。
11月 县委派工作组下乡访贫问苦,对农民进行阶级教育,组织农会(有12050人参加)、儿童团(有514人参加)。
11月 建立庆元县临时人民法庭。
11月 庆元县人民文化馆建立。馆址设城东马夫人庙。
12月3日 中央人民政府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全县人民踊跃购买,计300
份,人民币890.46万元(旧币)。
1949年 全县有区委4个,党总支1个,党员18名。
1949年 是庆元历史上崭新的一年,通过剿匪反霸,有力地打击了封建残余
势力。全县建立了新生人民民主政权。全县国内生产总值339万元,农业产值384万元,工业产值空白。全县总人口84769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0元。
1950年
1月8日 匪“福建省前线游击司令部暂编第三师三一七团”营副余先行,独立连连长吴茂春率匪杀害黄坑乡张地村农会长何英灵等5人,抢走步枪6支,并烧毁农会办公用房。
1月16日 凌晨5时许,匪首叶滋芹、叶发机、魏育遴、黄炳玑等指挥300余名武装土匪,趁县大队下乡(淤上)剿匪之机,兵分两路攻打县人民政府前后门。县长田烈和公安局长杨荣率少数留城部队战士和机关干部击退了土匪数次冲锋,激战4小时,毙伤土匪10余人,坚持到县大队回援。此次匪害,伤我干部职工25人,4名群众被杀害,县政府办公楼等被烧,城内60户居民财物被抢,10多户民房被烧,看守所内在押犯除3名女犯外均被劫走。
1月26日 县人民法院首次召开公判大会,审判庆元最大的反革命分子、恶霸杨兆元(国民党庆元县党部书记长),会后被枪决。
1月29日 省委发出《为准备土地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指示》。随后,县成立调查研究机构,调查农村土地阶级关系情况。
1月 根据省政府颁发的《关于1949年农村冬学实施办法》,成立庆元县冬学委员会。
2月18日 曹岭税捐稽征所遭匪袭击,抢走步枪3支,税票百余份,税款40万元(旧币)。
2月26日 鉴于在剿匪中出现乱捕嫌疑犯、刑讯逼供致死事件,县政府向各区发出关于克服乱捕、乱搜查的通知,确立新案受理程序办法。
春 建立庆元县卫生院。1956年5月改称庆元县人民医院。
4月1日 成立庆元县供销合作总社。至1952年底,全县成立了22个乡(镇)供销社,设立48个零售点。
4月6日 中国人民银行庆元县办事处成立。次年4月1日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庆元县支行。
4月7日 深夜,荷地区中队有一班战士(8人),持枪叛变为匪。后被剿匪部队在建瓯捕获,枪决了2人。
4月16日 成立县人民政府税务所。1953年8月11日改为县人民政府税务局。
4月26日 原斋郎乡保队附到栗洋村诱骗群众入匪,被收编为一个中队。
4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35军308团一营进驻庆元县城和竹口,开展剿匪。
4月 县政府设置财政科、粮政科、粮食局(5月改为中央公粮庆元县分库。1951年5月1日,撤销县分库复置粮食局)。
5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新婚姻制度。县民政科开始办理婚姻登记。全县年底掀起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高潮,全县有3万多人次受到了教育。
5月 县政府实业科改称建设科(1954年10月改为交通建设科),民教科分设民政科和教育科(1951年5月教育科改为文教科)。
6月1日 各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6月 建立城镇居民委员会,开展户口调查登记工作。
6月 县人民政府确定县实验小学、八都、淤上、姚村、荷地、济东7所学校为辅导区校。
7月26日 县公安局破获潜伏于城内、后田的土匪情报站,抓获10多名土匪“地下线”。
8月中旬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乡人民政府暂行组织规程》,召开全县第一次民政工作会议,研究乡镇划建工作。至10月底,完成34个乡2个镇的区划。
8月 建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杨荣任书记。建立庆元县人民法院,杨荣任院长,内设秘书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
8月 解放军308团离庆。庆元县大队与抽调来庆剿匪的丽水军分区警备团一、四连合编为浙江省丽水军分区独立一营(代号平安独立营),下辖3个连。
9月 建立庆元县人民武装部,王志仁任部长,田烈任政委。因剿匪需要,在城厢、荷地、淤上、竹口4区建立区中队。次年4月,庆元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庆元县人民武装部,隶属丽水军分区。
9月 庆元境内发生鼠疫,省防疫大队来庆开展防疫灭鼠工作。至10月鼠疫被遏止。
9月 自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后,根据《浙江省土地整理暂行办法》规定。庆元县分别成立县、区、乡、村各级土地整理委员会,着手土地整理工作,为土改全面展开作准备。
10月9日 丽水地委派土改工作队来庆开展土地改革,高长荣(指导员)、梅显恒(队长)、贾秉清(支部委员)、王玉亮(副队长)、谢谦怀、何鲁明等26名省干校学生分别到城厢镇、后田镇、济源乡进行土改试点工作。
10月19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揭开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争序幕。全县开展了抗美援朝、增产节约、捐献飞机大炮款运动。至次年10月,全县人民共捐人民币9364万元(旧币),稻谷246040公斤,制作慰问袋478只,布鞋2000多双,有478人光荣加入志愿军赴朝参战。
10月28日 县文化馆购置了全县第一台收音机,成立收音站。自此,庆元人民能收听到党中央的声音。
11月20-24日 庆元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36人,列席1人。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报告和《1950年征收农业税工作报告》。田烈当选为主席,吴奉、杨荣当选为副主席,黄培元(兼秘书长)、王光、王峰等19人当选为常务委员。
11月 省委召开土地改革试点经验总结会议后,全县开始进行土地登记整理。通过查对、评议和抽测办法对全县土地进行整理登记,并计亩评级,作为征收农业税和土地改革的依据。
1950年 全县有区委4个,党总支1个,党员69名。
1951年
1月4-6日 县委召开干部大会,开展农村民主建政工作。建立农村治保组织。
1月 省委、浙江军区联合指令庆元在7月1日前肃清吴一平股匪,年内完成土地改革任务。接着,县委分别在八都、五都、淤上三乡进行土改试点,而后在全县铺开。
1月 大济乡周墩村叶加余组织起庆元第一个临时互助组。
年初 根据中央1950年10月10日发出的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和省、地统一部署,全县展开镇压反革命运动。着重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动分子。运动分阶段进行,至53年6月,共逮捕279人,其中通过公审枪决了反革命分子108人,宣布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298人,核定五类反革命分子829人。
年初 开始修复龙庆公路,次年6月通货车。7月19日,山洪暴发,从小梅到庆元23座公路桥梁、涵洞全部冲毁,路基冲坏,交通再次中断。
2月 土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展开,第一批为非菇民区,第二批为菇民区。县委抽调干部180人(其中县机关30人、区54人、乡96人)、积极分子108人、教员14人,组织工作队284支赴各乡开展土改。至4月底,完成竹口等19个非菇民乡,10月底,完成荷地等25个菇民乡,全县土改顺利结束。历时一年的土改共发动农会男会员22457人,妇女会员16426人,民兵7273人,儿童团员8194人。全县21338户贫、雇、中农分到土地105636亩,有15310户农民分到房屋 6737间,牛250头,各种农具、家具27266件,粮食30110公斤。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废除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政策。通过土改,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从原来的19.8%下降至9.32%;贫雇中农占有的土地从原来的38.39 %上升到82.92%,土改前人均只有0.95亩,土改后人均达到2亩。
4月1日 县法院召开公审大会,对号称“庆元三虎”的吴××、杨××、姚×等反革命犯进行公审。会后执行枪决。
4月 庆元县第一个常年互助组——陶文辉互助组在济源乡半坞源村组成,接着蔡大回组织了互助组。随后又成立黄田乡东西村谢朝礼互助组。至年底,全县发展临时互助组218个,达2119户。
5月 省、地委调整县委领导班子。李文辉任县委书记兼县长。李光辉、崔云溪任副书记,高长荣任副县长。
5月7日 庆元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建立。县委任命耿志明为主任。
5月10日 庆元县首届民兵代表大会召开,会上交流了剿匪经验。
5月24日 成立庆元县清匪委员会。由县委、独立营、人武部、公安局、粮食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全县剿匪工作的领导、统筹布置。
5月 县委、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分设。
5月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庆元县工作委员会建立。王国华任书记。
6月15日 匪“闽浙边区军政督导专员公署”少将专员吴一平在景宁县西山村伏岩山上被剿匪部队击毙。庆元境内匪患基本肃清。28日,浙江军区通令嘉奖县清匪委员会。
6月23日 县人民政府签发了“在外菇民发展香菇生产的意见”,促进了香菇生产。
6月24日 县委召开清理积案会议,抽调了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积案工作。
6月 成立庆元县工商联筹备委员会,同时接收旧商会,并由筹委会行使工商联职能。同年8月,经批准募捐,在后田街上叶村叶家祠堂112号址新建工商联会址。
7月20-23日 庆元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159人。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八个月来工作概况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和《关于完成土地改革、争取农业丰收》的报告。李文辉当选为县政府主席,李光辉、高长荣、陈文奎、黄培元当选为县政府副主席。
7月26日 岭头乡岭头村胡正美(原国民党区分部书记)、陈圣祈等8人,残杀村农会干部胡国火一家4口。此案经公安局破获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公审,依法处决5名主犯,另3名被判死缓。保证了土改工作顺利进行。
7月 建立中共庆元县委宣传部。
7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庆元特约代理处设立。
8月26日 县委召开常委会,总结贯彻“中国人民抗美援朝三大号召”和“订立爱国公约”情况。
8月 建立中共庆元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8月 设立庆元县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
9月底 根据地委指示,县委先后举办了区乡干部学习党史和政治知识学习班5期。
9月 成立庆元县邮电局(由县邮政局和电信营业处合并而成)。
9月 公安局在城镇开展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试点,其后结合民主建政,在各乡相继成立治保组织。至11月,建立乡治安保卫委员会31个(242人),村治保小组180个(778人)。
10月9日 成立中共庆元县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0月 建立县机关党总支。1957年4月改为机关党委。
10月 在土改运动中,新建江根、官塘、竹坪、左溪、青竹、斋郎6乡,并加强了乡村政权建设。至此,全县共设4区1镇40乡227行政村。
11月14日 县农民协会设立临时菇民协会,下设14个菇民分会,领导4325个香菇厂(寮),3674个菇民小组,14285名菇民。并选派30多名干部到闽、赣、皖加强外出菇民的领导。21日,地委批复同意庆元组建菇民委员会。
11月17日 县委成立县干部学校,对区乡干部进行分批政治教育。
11月23-24日 县第一次妇女代表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55人,制定了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草案),选举民主妇女联合会委员15人。
11月23-25日 县第二次农民代表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第一届农民协会委员会。54年12月县农协完成历史使命,终止工作。
11月 召开全县宣传员代表大会。
11月 建立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1955年7月改为监察室,1956年6月并入县委监察委员会。
12月12日 召开全县第一次劳模代表会议,陶文辉互助组被评为“县一等劳动模范互助组”。
12月 成立县文教委员会,由县委宣传部、文教、财政部门人员组成。
12月 贯彻“公、民办学并举”的办学方针,全县有民办小学136所。
1951年 修复大畈洋水渠,东起西寅村,西至南山外,水渠总长9966米,主干渠长4706米,引松源溪水灌溉大畈洋1500亩农田。
1951年 全县共有农协会员22475人,民兵7273人,妇女会员16426人,青年团组织310个,其他组织8194个。
1951年 全县有区委4个、党组2个、党总支1个,党员70名。
1952年
1月1日 庆元火电厂建成发电,结束了无电灯历史。至75年全县建成了以柴油为动力的发电厂19处,总装机容量为616千瓦。
1月10日 召开全县干部大会,会议中心是:增产节约,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开始了为期半年的“三反”运动。
1月中旬 开展“三反”运动,至11月形成高潮,成立了“打虎队”。对在经济上有贪污行为的人,进行了严厉揭批。
1月14日 县委发布《关于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指出“三反”前(49-51年)全县共查出贪污分子144人,赃款4367777元(旧币),对贪污人员作了严肃处理。
1月 独立一营离庆,留下部分人员改组为庆元县公安中队。
2月12日 县委召开会议,为加强各项工作进行领导分工。李文辉抓农业生产,李光辉主管三反斗争,谢润生抓镇反斗争。
2月12日 庆元半坞源模范互助陶文辉被省政府授予“省农业劳动模范”。
2月 县扫盲委员会成立。到12月,各区(镇)扫盲办公室成立。并在城厢、
淤上、竹口、荷地等区开办5个速成识字法实验班。
2月 县委结合抗美援朝,开展民主建政工作。
2月 全县开展反对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斗争的“五反”运动。至10月结束。
春 县委部署开展空前的兴修水利运动,全县共修水利2167处,受益土地42853.03亩。
3月5日 县委向温州地委作了《庆元县关于大公化小公的检讨及机关生产的报告》。
3月22日 县委组织有关生产部门成立县生产办公室,以加强全县的生产领导。
3月 县委组织由区乡干部334人组成的工作队,分赴各区乡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月16-18日 全县发生多起山林火灾,烧毁林木63.14 万株,茶园300多亩。
4月29日-5月3日 庆元县第一次工人代表会议召开,与会代表66人。大会决定建立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发布《县总工会章程(草案)》。选举委员17人,赵文祥当选为主任。1953年8月,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改称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4月 庆元首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城关镇木漆生产合作社成立。次年相继组织起篾业、园木生产合作小组。
4-5月 国民党飞机多次飞过庆元县境,散发反动传单。
5月15日 县委下发《关于生产度荒工作情况检查及今后意见》,针对东乔、荷地、杨桥等乡发生春荒的情况,要求各区乡干部组织起来开展生产自救。
5月26日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县级机关“三反”运动的指示》,成立庆元县“三反”办公室。
5月 根据省委《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全县农村掀起了互助合作运动。至53年底,有常年互助组336个,临时互助组1651个,参加互助合作农户占总农户的52.4%。
5月 增设江根区并建立区委员会,辖江根、官塘、竹坪、青竹、左溪5乡。
6月15日 县委决定:暂停机关“三反”运动,以加强力量领导菇民区度粮荒工作。
6月20日 庆元县首届青年代表会议召开。
6月 庆元县成立浙江省森林工业局第四采伐队。次年10月改称庆元采伐队。
7月1日 省政府、温州专署拨给庆元救济粮8万公斤,并决定大力收购土特产,发放积谷开展自由借贷,组织群众互助互济度夏荒。
7月19-22日 全县17个乡惨遭洪灾,冲毁民房7941间,水田1.5万亩,死14人, 重伤12人。县委、县人民政府即下派干部深入灾区,开展救灾善后工作。 共发放救济粮10.15万公斤,款3.72万元,社、队积谷38.85万公斤。
7月 全县普遍出现稻田虫灾,县生产办公室向广大群众发出“人人动手、家家除害”的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除害活动。
7月 全县进行第一次工资改革,统一以“工资分”为工资计算单位。国家机关建立职务等级工资分制,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等级工资分制。
8月19日 县城遭台风袭击,暴雨成灾。
8月24日 县公安局组织干部深入各清毒重点村,在全县范围内发动了一场查禁、清理烟毒行动,召开宣传教育大小会163次。至10月止结束,共抓获种植罂粟犯29人,贩毒犯128人,吸毒344人,销毁种植烟毒5亩多。
8月31日 县委发布《互助合作运动情况的报告》。并在全县开展了稻田调查定产工作。
8月 县政府设立卫生科。
8月 全县普遍开展爱国增产竞赛,以战胜各类自然灾害。
9月6日 县物资交流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9月15日 在曹岭举办了为期2天的全县短距离物资交流大会,有来自上海、
杭州、台州、温州及竹口区农民12000余人参加,大会吸取了各地办初级市场的经验。
9月20日 县委举办了互助合作培训班,以推动全县农业互助合作的开展。至10月10日,共举办2期,451人参加。
10月1-3日 县城召开了初级市场物资交流大会,有14000人参加,促进了庆元土特产的销售。
10月10-13日 庆元县第一次菇民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104人,正式成立县菇民协会。选举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人。
10月30日 建立县政府人事科。1958年7月改为人事劳动科。
10月 成立县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县政府设立工商科。
11月12-14日 召开全县治保模范会议,副县长高长荣作报告,表彰了34名治保模范。
11月17-20日 县委召开互助合作社代表会议,提出了在全县开展整建互助合作社运动。
11月23-25日 庆元县第二届农民代表会议召开,与会代表121人,会后配备了农民协会专职干部。
11月 丽水工委整建社办公室派干部协助庆元在竹口乡、黄新乡、八都社、后田社、济源社开展整社典型试验工作。
11月 建立庆元县委干部学校,何鲁明任副主任(主持工作),首批学员84人。
12月20日 县委发布《关于加强对空警备斗争,普遍建立防空监视哨的指示》,在全县建起26个防空监视哨。
12月 创办县立实验小学附设幼儿班。
年底 全县民兵发展到4797人,各乡镇均建立起民兵队部。
1952年 为反对美国侵略军在朝鲜战场进行细菌战,建立庆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52年 全县有区委5个,党组2个,党总支1个,党员95名。
1953年
1月 县委部署在全县农村、机关进行建党工作。先在县委基点乡小安乡,继而在竹口、八都、城镇、周墩等乡进行民主建政试点并结合建党工作。全县44个乡(镇)均建立了党支部。
1月 庆元对五类反革命分子按新标准重新进行全面摸底,并开展了整顿治保组织和管制工作,由1704名减少到828名,群众管制对象从2142人减少到254人。
1月22日 庆元周墩叶家余互助组叶家余被省政府授予“省农业劳动模范”。
2月7日 县委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布置2、3月份非菇民区乡工作,以生产为中心,以抗美援朝突击参军为动力,做好普通民兵建制工作。
2月8日 县委召开会议,总结了两年来发展与巩固互助组的经验。
2月15日 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并公布实施。县委组织干部学习贯彻,以组织互助组形式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2月 县机关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创办。1958年停办,1980年复办。
3月14日 增设新村区委、区公所。淤上区委更名八都区委。
3月16日 温州地委任命杨凤楼为中共庆元县委书记。1953年3月至1954年5月,进行班子调整、充实,任命赵文祥、王昭胜为副书记。同时任命县委委员5人。
3月23日 经地委批准:济源乡周墩村叶家余互助组率先试办庆元县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该社共15户47人,入股水田112亩,实行“自愿入社、土地入股、固定地租、统一经营、评工记分”办法。
3月 根据中央指示,全县开展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运动。县委组织干部学习,并训练区乡宣传员、调解员,下基层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并处理重婚纳妾,童养媳等问题,宣布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全县3万多人受到教育。
4月10日 举办第一次农业技术训练班,受训297人,培训内容为小株密植为中心的培育壮秧等技术。
4月 温州专署任命焦承先为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
4月 敌机在县境内空投大量的传单、伪币等。
4月 竹口区四源乡划分为上源乡、汀源乡,竹口乡划分为竹口乡、大泽乡。
4月 贯彻省委第6次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县委把党建工作列入近期工作。
4月 县政府设立统计科。
5月4日 城内、后田两镇合并为城关镇,作为县直属镇,并成立城关镇党委。城郊区增设周墩乡。
5月15日 召开全县区乡干部会议,贯彻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庆元最早的乡级党组织——小安乡临时党支部建立。
7月 全县开展第一次普选工作。至次年3月结束,全县44乡1镇选出了乡(镇)长、副乡(镇)长,设立民政、生产、治安等8个委员会。参选人54014人,占总选民59096人的91.4%,选出县人民代表130人,乡人民代表1099人。
7月30日 省政府(1953)字第12635号文件批复:景宁吴坑乡划归庆元新村区。1956年3月与南阳乡合并为张村乡。
8月 全县有27个乡2.76万亩水田受旱,县委组织机关干部140多人、小学教师200多人下乡,发动群众抗旱。
9月19-21日 庆元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00人,选举产生县妇联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0人。
9月 县法院增设第三人民法庭。是年开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批陪审员7人。
10月16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决定从十二月初始,全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全县计划统购粮3651吨,统销粮5868吨,销大于购。
12月中旬 县委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次年1月达到高潮。
12月 省、地委任命高长荣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赵长辉为副县长。
1953年 全县有区委6个、党组3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28个,党员221名。
1954年
1月 全县开展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2月13日 召开全县第三次劳模大会,有70名代表与会。
2月16日 县委发出《关于保证做好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工作的指示》。至58年连续五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庆元年年完成任务,共购公债26.6万元。
春 县委组织有关部门向全县推广水稻适当密植技术。济源乡、淤上乡成绩
显著。
4月5日 国营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丽水分公司庆元站成立。庆元开始办理汽车客运业务。
4月6日 龙庆公路修复正式通车。1990年8月开始拓宽改造,1996年8月竣工。
4月12日 省委发出《关于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工作的指示》。庆元开始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
4月29日 召开庆元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制订总工会章程,成立了县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林金熙当选总工会主任。
4月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县委发布《关于农业合作运动五年计划指标与五四年发展意见》。通过总结周墩办社经验,遵循“典型试范,逐步推广”方针,在城厢、荷地、竹口、八都区试办了陶文辉、黄承威、刘明昌、吴世泉4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年秋,全县组织起82个初级社。
4月 设立县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56年8月改为农村工作部)、财政贸易部和供销手工业部。
5月6日 县委表扬了济源乡大济村发动妇女投入积肥运动,促进生产的做法,并号召全县妇女向她们学习。(注:以往庆元妇女有不参加田间生产劳动的习俗)。
5月16日 县委召开区委书记会议。总结了互助合作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展情况,并对两项运动提出了指导意见。
5月25日 县委召开紧急扩大会议,针对当前因未能及时处理统购统销中的“打白条”问题,导致全县粮食抢购套购风,决定抽调40多名机关干部深入各区做补救工作,堵住了统销工作中的漏洞。
6月9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布置了各区委抓紧粮食统销发证工作。
6月下旬-7月上旬 全县先后在城镇、八都、竹口、曹岭等10个粮点相继建立起粮食初级市场。
7月11-15日 庆元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11人。会议听取了副县长赵长辉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半年的工作情况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县委副书记王昭胜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传达报告》,讨论并通过关于县政府《半年的工作情况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等3项决议,高长荣、陶文辉当选为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月5日 省、地委任命赵文祥为中共庆元县委书记,高长荣为第一副书记,王昭胜为副书记。
8月中旬 县委抽调工商、供销总社、税务、工会、银行部门干部9人组成县商业改选办公室,加强对全县私营商业改选工作的领导。
8月31日 县委发布《庆元县棉布零售商改造方案(初稿)》。至9月11日,完成城镇16个私营棉布零售商店及从业人员16人的改造。
8月 县委、县政府秘书室改称为办公室。撤销统一战线工作部。
9月1日 县委召开会议,贯彻关于执行中央、华东、省、地委“关于力争超额完成农业增产指标紧急指示精神”。
9月6日 县委发出《关于突击完成本县棉布统销工作的意见》。
9月19日 县委发布《庆元县曹岭山货业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稿)》。
9月20日 省委批准县委建立常务委员会,实行常委制。任命赵文祥、高长荣、王昭胜、王传杰、苑杰为常务委员。
9月 为贯彻省委山区工作会议精神,庆元开始试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林业合作社。
9月 成立庆元县兵役局,与县人武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7-9月 全县部分地区发生群众请愿引发骚乱事件15起。
10月11日 县委发布《庆元县城乡、曹岭私营业改造方案(初稿)》。对城镇7行业41户、曹岭3行业19户私营户进行改造,历时两个多月,分两批进行。
10月16-20日 庆元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104人。会议主要内容是以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与第一个五年计划为基本精神,总结审查了首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今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和粮食统购统销任务。
10月 设立庆元县人民检察署。次年1月,改为县人民检察院。
10月 温州专员公署任命王金贵为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
11月 庆元县举行了首届体育运动大会。
11月1-5日 县委在全县干部大会上提出香菇生产要贯彻“积极转业,逐步收缩”的方针。次年改成“逐步转业,坚决收缩”,并提出要制止砍伐森林。
12月20日 全县建立40个信用社,入股社员12999户,吸纳股金19507元。
12月 庆元吴盛积被省政府授予“省林业生产劳动模范”。
1954年 全县有区委6个、党组3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44个,党员721名。
1955年
1月 敌机13批19架次在竹口、八都、新村、荷地等区上空侵扰,投下大量反动传单。
1月 全县开展了整顿初级社活动,深入广泛地宣传了合作社优越性与“自愿互利”政策。
2月25日 县政府“关于青竹烧山死亡事件报告”称:青竹村46名群众为取绿叶肥,在未开火路情况下烧山,造成多人烧伤,8人死亡(其中女6人)的生产伤亡事件。
3月1日 全国进行货币改革。县人民银行开始办理新旧人民币兑换,旧币一万元折新币一元。至9月份结束。
3月 县委同意县供销合作社对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行全面整顿,巩固提高。
3月 成立国营庆元林场,场部设八都村。
春 全县兴修水利达910条。动员一万多人上山垦地种玉米、番薯等杂粮。
4月 县委召开紧急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关于农业合作社“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整社方针和“自愿互利”原则。鉴于全县合作社已发展到126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14%,发展过快。经整社,到5月份共收缩了37个社,重组了100多个互助组。
5月28-29日 县委召开县委委员会议,着重指出办社过程中的偏差,针对不少社员闹退社的现象,强调坚决贯彻“自愿互利”政策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要求在不影响春耕生产的前提下,全力整顿、巩固办好合作社和粮食统销工作。
5月29日 县委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庆元县支行关于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意见。该年全县有43个乡建立信用合作社,入社农户15479户,占总农户的52.4%。
5月31日 温州地委任命高怀举为中共庆元县委书记,王昭胜、苑杰、贾秉清、钱大山为副书记。
5月 针对粮食统销面过大,重购轻销,某些干部在统销中存在恶劣工作作风,全县开始进行统销补课工作。
5月 县新华书店开业。
6月18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7月1日起全部实现工资制待遇的通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分为29级,最高1级649.6元,最低29级为21元。庆元机关工作人员根据《通知》全部改为货币工资制,废除工资分制。
6月19日 粮食统销补课中,因乡干部采用强硬手段追逼多购粮食,致使竹口乡竹下村村民周××自杀。县委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严厉处分,并通报教育全县干部。
6月26日 县政法办公室成立,下设资料、审讯、检查三个组。
7月17日 县委发布《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内贯彻互利政策初步计划报告》,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自愿互利政策宣传教育。
7月25日 县法院、公安局采取统一行动,搜捕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8月17日 县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主席“五·一七”《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重要讲话。针对“讲话”中反对合作化问题上右倾保守思想,要求发动群众扩社建社,县委检讨了前段日子对办社问题上的缩手缩脚的做法,批判了“坚决收缩”的思想。会后组织了24个专职干部分赴各合作社分片指导扩社、建社,在全县掀起合作化高潮。年底,初级社由138个骤增到495个,入社户数由原来的13.2%上升到57.58%。至1956年10月,全县办起111个高级社,13个低级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99.18%,仅有住在山上48户单人户未入社。
8月19日 全县共青团区工委书记会议暨积极分子大会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发动全县青年积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
8月25日 国务院发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全国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增产不增购3年。县委在和山、四山、曹岭三乡进行“三定”到户试点(县政府在八都乡试点),而后在全县铺开。庆元县定产3067吨,定购6780吨,定销2565吨,购多于销,一些地方出现“过头粮”现象。
8月29日 县委下达紧急指示,要求9月1日对全县进行一次搜捕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行动,拉开了全县肃反镇反的序幕。
8月 召开全县三级主要干部会议,强调增产节约的政治、经济意义,落实粮食三定到户工作。
8月 县公安局公安队改编为县人民武装警察队。
9月1日 全县拂晓统一行动,在35个乡搜捕了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58名,并缴获大量罪证。
9月 全县开展了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节约运动,重点抓粮食“三定”到户,并结合开展整党、镇反工作。
10月6日 为支援庆元的农业生产技术,有104名温州青年下派庆元农场,农场改称庆元县垦荒高级合作社。
10月6日 县委批准县政法办公室第四季度的工作计划,全县第四季度开展搜捕反革命分子行动。
10月8日 县委发布《致全县农业合作社专职干部的慰问信》,鼓励全县干部牢记遵循党的指示,克服困难,做好工作。
10月上旬 全县干部大会后,各区乡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活动。
10月14日 县委向地委上报《中共庆元县委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指标意见(草案)》的请示。
10月26日 省人民政府任命赵长辉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
10月31日 县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贯彻中央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经验,纠正前段时间在互助合作中存在的自满麻痹、右倾畏难情绪。
10月 庆元县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周墩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入社农户达317户、耕地2786亩。
10月 省委发出《关于对私营工商业改造规划问题》,要求各县加快改造速度。县委、县政府组织工商科和供销总社商改股,对全县11个行业107户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结束时,全县个体手工业者1027人共组织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2个,公私合营商业企业7家,合作商店1家,合作小组4个,直接过渡到供销社的私方人员27人,吸收到公私合营与合作商店、小组的私方人员187人,占全县私营工商业从业人数的63%。
11月1-5日 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县委提出香菇生产要贯彻“积极转业,逐步压缩”的方针。
11月9日 国务院发布《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县委要求各地认真学习,推动合作化运动。
11月11日 县委向各区下发《镇反行动工作指示》。于14日拂晓,开展了镇反第二次统一搜捕行动,捕获了反革命分子及刑事罪犯63名。
11月12日 县委制订公布《干部守则》,以保障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
11月21日 县委发布《中共庆元县委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其它各项规划方案(草案)》。
11月23日 召开全县宣传员、青年、妇女、民兵代表会议。大会号召广大人民发挥积极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热情,顺利完成当前合作化运动等各项工作。
11月28日 两架敌机在黄坑乡上空投下大量白色粉粒,不久卵化出似牛虻的昆虫,进行捣乱。县公安局、卫生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化验处理。
12月6日 县委、县政府致信庆元菇民外出制菇所在县,要求当地政府加强对庆元县菇民的政治思想领导工作,协助解决其在香菇生产中遇到的具体困难。
12月13日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庆元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一届团县委委员7人,王传杰当选为书记。
12月14-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成立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征兵工作。各区成立征集站。此前,1950—1954年庆元县志愿服兵役的有1047名。
12月17-22日 庆元县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97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1955年人民政府工作总结与今冬明春主要任务的报告》,县委《关于国家五年计划主要精神与庆元县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各项工作的大体规划的报告》,审议通过了6项决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赵长辉当选为县长,吴友庆当选为副县长;王金贵当选为县法院院长。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12月 县计划委员会与统计科合署办公。
12月 建立县手工业联社,1957年8月并入工业交通局。
冬 八都区南坑乡划归城厢区。
1955年 黄真、三济、菊水试办小水电站,因技术条件限制未获成功。
1955年 从温州请来5位师傅传授双季稻栽培技术,在城镇、西边、八都等地试种。
1955年 庆元林场采用杉木育苗造林,改变了传统的造林方法。
1955年 全县有区委6个、党组4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69个,党员903名。
1956年
1月8日 县委发出《关于1956年第一次搜捕行动的紧急指示》,要求各区、乡于次日凌晨将经地委批准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捕获。
1月17-23日 召开全县建设社会主义动员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县、区、乡、村及各界代表1785人。会议主题是进一步贯彻省委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毛主席十七条指示,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规划,以发挥全党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克服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加快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省委规定庆元提前一年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农业生产指标。大会讨论并肯定了县委《为贯彻浙江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毛主席十七条指示所提出的规划(草案)》。会后,在全县掀起宣传学习建设社会主义热潮。
1月29日 县委建立五人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肃反工作。贾秉清为组长,成员有贾秉清、刘玉峻、苑杰、郭思彦、金汉雄。
1月 进行首次预备役登记,全县共登记10608人。
1月 庆元县首次少年儿童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168人。
2月1日 周墩、和山、济源乡和城关镇联合召开6000人庆祝大会,欢庆进入社会主义。
2月4日 荷地乡1138户21个低级社合并为“前进集体农庄”,生产资料全部转为农庄集体所有。2000多人敲锣打鼓庆祝进入社会主义。
2月12日 竹口召开8000人大会,庆祝进入社会主义。
2月上旬 为贯彻毛主席关于消灭“四害”(鼠、蚊、蝇、雀,雀后改臭虫)指示,在县委领导下,掀起了全县群众性的除“四害”运动。
2月14日 为贯彻地委会议精神,进行肃反与审干。县委决定成立“审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委员会由苑杰、贾秉清、吴友庆、刘玉峻、毛留荣、叶纪律等组成。12月13日,与肃反五人小组合并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日 县委发动全县干部群众进行一次围剿害兽的行动,以保护农作物,3天共猎害兽49只。
2月21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总结检查贯彻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情况,组织与会干部学习中共中央《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即“农业四十条”)。并在首次县党代会上决定:5年内实现绿化一切荒山荒地,全面开发山区经济,大力发展茶叶、水果、土特产作物。
2月22日 县委发布《关于开展内部肃反与审干大体规划和第一批单位开展前应做的几项主要准备工作意见》,逐步对全县干部进行全面审查。
2月25日-3月25日 根据省委、地委指示,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绿化运动月”活动。
2月 庆元县第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召开,与会代表168人。
3月2日 县委根据地委指示,要求各合作社每月规定两天为“爱国日”,向全体社员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3月15日 庆元15名代表赴温州参加团地工委召开的全区青年向亩产“千斤稻”、“万斤薯”、“百斤油”进军代表大会。
3月26日 县委提出《关于高级农林业生产合作社的有关经济关系问题处理意见(草案)》。
3月 县委印发《为争取3万亩连作稻丰收而斗争》的宣传资料,聘请温州郊区5位师傅到竹口、八都、城镇等地举办连作稻操作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1200人次。该年共落实连作稻面积9991亩。但因品种搭配不当,早稻选用“503”,生育周期过短,亩产仅27公斤。
3月 县委设立文化教育部,次年4月并入宣传部。
3月 根据省委《关于调整区乡规划和改进基层组织形式的试行方案》,全县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区并乡工作。5月撤销城厢、竹口、八都、江根4个区委。全县原有6个区减至2个,45个乡(镇)减至27个。因撤并变更过大,造成上下联系不便。
3月 庆元黄承威、周其松、蔡大回、胡兆行出席省第五次劳模大会,黄承威应邀在省广播电台讲话。
春 大济乡星光农业生产合作社首次实行“三包”生产责任制,试行分产、固定地段季节包工与按件计酬,改变了社员不按时出工、磨洋工现象。
春 全县陆续发生8人自杀身亡事件(地富分子4人,中农2人,贫农1人,自由职业1人)。主要是个别干部政策观念不强,执行有偏或个人品质恶劣所致。县委对有关责任者作了严肃处理。
4月1日 为响应毛主席提出的“绿化祖国”号召,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绿化运动。当年植树300-400万株,其中茶籽树14.54万株,油桐树144.44万株。
上旬 县委抽调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宣传、文教、工青妇等部门人员组成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处理联合办公室,下设材料组、审核组、宣传组。
4月14日 县委提出《关于内部肃反工作计划》,自3月始至7月止,全县分两批、四个阶段进行肃反工作。
4月15日 县委在城镇召开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典型案件宣判大会,以扩大镇反政策宣传,向敌人展开政治攻势,至22日,有124人投案自首,其中反革命分子54人,一般历史问题和刑事犯罪分子70人。
4月 针对全县青壮年文盲约有5万人的状况,全县开展了扫盲学文化运动。参加人数共17666人(其中生产队长以上干部1582人,党员554人)。
5月10日 县委发出《致各区委书记、乡总支书和办社专职干部的公开信》, 号召克服困难,办好高级社。
5月15日 县委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加强集体领导原则,健全党委负责制。
5月17日 县委召开动员大会,副书记苑杰在《审干动员报告》中提出:放下包袱,讲老实话。阐明审干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及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推动作用。
5月 全县基本实现合作社高级化,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5%以上。
5月 县委提出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充分发挥其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坚决贯彻执行“农业、林业、牧业、水利、交通相结合”的发展山区生产的方针,并从整党建党和整团建团入手,通过农业社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以便充分利用合作化的优越条件,挖掘山区潜力,开发山区经济,努力改善全县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并在保证群众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的基础上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6月3-7日 中国共产党庆元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40人,列席39人。会议主题是:学习中央、省、地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健全党的民主生活,增强党的团结,动员全县党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奋斗。大会听取审议了县委《七年来县委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党的建设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庆元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6人。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高怀举当选为书记,王昭胜、苑杰当选为副书记。大会还决定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县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监委委员10人,齐传泽当选为监委书记。
6月11日 县人委秘书室改称县人委办公室。
6月12日 庆元县广播站成立,采用呼号播音。
6月16-20日 庆元县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8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委《工作报告》等,并作出4项决议。
6月 县首次党代会政法报告公布:经过一系列镇反运动,共消灭武装土匪631人,各类反革命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共计杀119人、判刑1282人、关押119人、管制1218人、被剥夺政治权利72人。
7月1日 为贯彻省委宣传部转发中宣部批准“关于创办县委机关报”问题的报告,县委机关报——《庆元报》创刊。为五日刊、八开版,李显清任主编。
7月2日 县委召开会议讨论肃反、生产两不误问题,决定肃反、生产同时进行。
7月18日 县委向省、地委呈送了《关于前段肃反工作情况与今后做法的报告》。决定从7月初至8月底进行第三阶段的肃反工作。
7月 县人委工商科改为商业局。
7月 全县发生严重旱灾,受旱水田27968亩(开裂14266亩,断水13702亩)。农村群众思想混乱,发生许多迷信求雨、消极待雨现象。县委及时组织人员分赴各区进行抗旱工作。
7月 庆元第一条自行勘测设计、自筹资金建设的公路——菊政公路动工修建。至1958年1月竣工通车,全长18.23公里。
8月9日 省委农工部向庆元下达《1956年冬季发展油茶的任务》的通知。
8月12日 县委召开会议,传达省党代会精神,讨论总结工作及生产竞赛、普选等问题。
8月 贯彻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庆元开始办理退职手续,至1990年底,全县共办理退职职工1068人,干部4人。
8月 成立庆元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县扫除文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