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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索引号:002658252/2010-05102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发布时间:2013-04-22 20:39:1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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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推进生态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省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方案,我县全面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

2008年,庆元县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经国家核定,削减COD198.3吨,SO2200吨(已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2009年,庆元县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经国家核定,COD削减量为125吨;预计到2010年底,可以完成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1%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以上的目标。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开展实施瓯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加强了瓯江水环境保护工作,保证了瓯江水系、闽江水系庆元县境内水质干流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取缔了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切实加强了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健全了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且按照县以上城市要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建设(下滩)饮用水第二水源(备用水源)。

截至目前,庆元县境内小溪、大溪及瓯江/闽江其他主要支流水质优于II类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以上。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08年成立以庆元县政府副县长吴善华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浙江省庆元县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庆政办发[2008]105号),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的与要求,2008年11月通过市检查组代表省环保局对工业园区的整治预验。同时加大对工业废水、废气的管理力度,使工业企业能达到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0%,无危险废物排放;废旧放射源集中收贮率达到100%的整治目标,庆元县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

一是对照列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项目,及“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全面进行排查,发现一家,关闭、取缔一家,对未经工商登记、环保部门审批的污染企业,限期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的,不及办理的给予法查处。

二是对全县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对不能稳定、全面达标生产的企业,县人民政府依法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08年12月,对“浙江佳斯化工公司、浙江庆元南明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关停;2009年12月对“庆元县财源纸业有限公司”及6家食用菌罐头企业进行关停;2010年对县内“浙江广元建才有限公司、庆元县江根乡水寨村翻条厂、庆元县后碓砖厂”等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同时认真落实环境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安全和污染纠纷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了环境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习,提高了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我县共有11家县级以上废水重点环境监管企业,截至2010年10月,共组织飞行监测5次,共进行24家次监测,其中21家次达到排放标准,达标率为87.5%。

三是开展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工作,并要求庆元县福利纸厂、庆元县污水处理厂等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安南炭业、吉安木业、三禾、可信、梦天、节节高、蓝业炭业、天竹工贸”等8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累计清洁生产审核2家。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坚持贯彻落实环保审批“六项审批原则”,确立项目环境准入和“三同时”管理并重的原则,牢牢把住污染控制的第一道“关口”。

(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2007年12月,庆元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试运行,2008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5月份正式投入运行,日处理量5000吨生活污水,一年可削减生活污水COD270吨,污水处理率≥50以上,极大改善了城镇居民生活环境。

二是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为确保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继续建设改造一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以上。

三是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99%,加强危险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管理。基本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健全固体废弃物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分类收集系统。

四是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目前,我局正在抓紧开展汽车黄绿标的发放工作,并针对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污染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此类三产业285家。

截至目前,集中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率85%以上。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全县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分别达到93%和90%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庆元县环境质量情况:2008、2009、2010年庆元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继续保持全省、全市前列。

首先、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根据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结果显示,PM10、SO2、NO2、三项污染物年平均值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标准。

其次、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从全县地表水7个例行监测断面42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来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Ⅲ类水的占100%,其中Ⅰ类水占11.9%,Ⅱ类水占69%,Ⅲ类水占23.8%。各河段的水质均符合功能区标准。

最后、全县森林覆盖率86.05%,全县区划界定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27.3179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0.58%,城镇绿地率20.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74平方米。

(五)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二是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目前黄田镇、左溪镇、竹口镇已经建成微动力处理设施,屏都镇、荷地镇、贤良镇生物处理设施建设正在做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乡镇有17个,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行政村有235个,覆盖面达到76.8%。现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3.1万亩(次)。水稻优质高产示范区面积达到6500亩,水稻播种面达16.06万亩;蔬菜核心示范区面积达到1500亩,蔬菜播种使用面达3.37万亩;推广使用面达1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18%。

(六)生态创建、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情况

我县紧紧围绕生态县建设这条主线,创建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市县,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生态创建成果。全面实施《生态县建设规划》,日前,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动员大会已召开,《2010-2013年庆元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庆委办[2010]已印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我县已成功创建了16个省级生态乡镇,20个市级生态乡镇,74个市级生态村,94个县级生态村。3所省级绿色学校,4个省绿色社区,4户省级绿色家庭,省级绿色饭店1家,实施了生态公益林、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国、省道边坡复绿工程建设,开展了废弃矿山、农村河沟疏浚、万里清水河道、水土流失、“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程。截至目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已达41.3平方公里,废弃矿山治理率达100%,“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3.75%,森林覆盖率达86.05%,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制定的目标任务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生态建设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生态考核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生态办工作力量和生态县建设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目前,生态办仅有2名工作人员,难以应对生态创建和“创模”繁重的工作任务,也影响了创建工作进度。二是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我县由于环保建设工作薄弱,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于城乡发展速度,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集中式污水处理有待提高,生活垃圾未能全部做到规范化处置。三是污染物减排工作有待加强。今年我县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存在很大的风险。主要原因是可减排的项目越来越少,特别是工业企业减排项目几乎没有,要关停的、要治理的基本完成关停治理任务;另外,考核也越来越严格,项目认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0年,是“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工作收官之年,我们将紧紧抓住以下六个方面工作,扎扎实实推进生态县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确保2010年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一是以绩效考评为手段,推动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完善生态县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考核机制,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生态环保管理体系,探索生态县建设统筹和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尽快充实县生态办工作人员力量。

二是以生态乡镇创建为基础,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大乡镇软硬件建设力度,优先引导安排创建积极性高、各方面条件较成熟的乡镇率先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加强对有建设生活污水设施建设任务的乡镇进行污水治理技术上的指导,督促乡镇加快建设进度,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

三是以污染源源头控制为前提,提升工业园区产业结构。实施《庆元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环保审批、验收、公示和专家咨询等制度,促进环保审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置率,确保工业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提高飞行监测的达标率。

四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环境能力建设。要继续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发挥好县环境监控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重点开展庆元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积极开展屏都镇新区10000吨、竹口镇中心镇5000吨污水处理厂规划工作,及屏都镇、荷地镇、贤良镇等集镇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断完善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集集中处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庆元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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