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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环保局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索引号:002658252/2017-34028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15:22:2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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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219号)精神和县编委办工作部署,根据《庆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庆元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庆环发〔2016〕1号)的规定,拟定2017年抽查计划:

(一)加强业务培训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局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环境执法业务技能,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抽查相关文件,特别是加强污染源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等内容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每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数据库

进一步摸清辖区污染源底数,做到了底数清问题明,并对排污对象进行梳理,确定全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和环境监察人员名单,逐步建立涵盖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数据库。

(三)随机抽查情况

按照方案规定的1:10的抽查比例,通过双随机系统摇号选出被抽查企业,并按照监察人员随机分配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一季度,抽查重点排污单位1家、一般排污单位10家;二季度,抽查重点排污单位1家、一般排污单位10家;三季度,抽查重点排污单位1家、一般排污单位10家;四季度,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0家,对照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并按照要求完成数据上传工作。

附件: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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