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庆政干〔2017〕7号
县政府决定:
朱伟勇任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职至挂职结束);
余晓辉任庆元县司法局副局长(任职至挂职结束)。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庆政干〔2017〕7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