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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
张晓峰任庆元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
季小平任庆元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
杨正余任庆元县看守所所长(高配副科级);
姚文锋任庆元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天行的庆元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胡培岳的庆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18
年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