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庆政干〔2018〕2号
县政府决定:
季卫钢同志任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任职至挂职结束);
沈伟强同志任庆元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任职至挂职结束);
黄祥福同志任庆元旅游委员会副主任(任职至挂职结束)。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