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截止2019年11月底我局共办理7个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执法队伍中未发现违法乱纪现象,执法人员也无人被举报投诉;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大幅提高,执法文书和案卷逐步规范。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各科室职责、人员职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对各科室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定邀请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法制科(综合科)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督查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负起督查责任,确保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依据及其他相关规定,规范执法行为。二是严格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坚决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案,坚决做到法无明文规定不予处罚。三是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将执法依据、办案程序等通过政府信息网对社会公布,使全社会都了解环境处罚的有关情况。四是规范办案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送达、结案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严格按程序办案,确保每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规范合法。五是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规定,提高行政许可中的服务质量,保证行政许可高质量、高标准。六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根据上级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取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或环境监察证,方可参与执法,严禁非编人员和无资质人员参与执法,确保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三)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明确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好学习时间,积极学习环保法有关法律法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列入全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二是抓好法制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讲座及法律培训,及时解读新法律新法规,使其在第一时间得到贯彻执行,并把其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好案审会,采取以案说法、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不断总结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强化法制宣传。结合“4.7庆元生态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走进企业开展“三服务”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宣传,把强化内部教育和外部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四)丰富监督形式,努力形成合力。
1.加强内部监督。一是明确监督重点。环境监察大队和各业务科为依法行政监督重点,确保他们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法制职能部门对全局依法行政状况的监督作用。经常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领导把监督依法行政状况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心中有数,杜绝各种问题的出现。
2.加强外部监督。一是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做好行政相对人的回访工作,征求他们对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尽量化解行政争议,避免行政复议、诉讼。二是主动争取司法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政府法制等部门汇报环境行政执法的有关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情况,便于监督,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3.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和舆论宣传部门联办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宣传环境监察依法行政的有关情况,在接受舆论监督的同时,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树立环境监察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
1.行政执法的人员少、硬件较差、经费不足等;
2.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环保法律宣传工作还需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
1.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3.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真正做到严禁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