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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索引号:002658252/2019-34059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发布时间:2019-12-12 15:05:0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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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县环保局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监察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512人次,检查企业529家次,下发环境监察意见210份、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9份、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5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已作出处罚决定18件,共处罚款64.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件、查封扣押3件。 

二、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暨2018年“护水斩污1号”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自部里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投资了73.1 万元建设兰溪桥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监控系统,实现饮用水源地全流域全覆盖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建设补齐饮用水源防护栏隔离网,实现一级保护区防护栏物理隔离全覆盖。与此同时,联合属地政府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香菇棚3个,完善部分村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三、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治气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对照市2018年“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2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锅炉烟气整治专项工作,通过集中检查水泥、造纸、包装等行业工业企业及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等,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源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着力解决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废气超标排放、臭气异味扰民等问题,立案查处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案件3起,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开展城区蜂窝煤专项整治。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松源街道、濛州街道等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蜂窝煤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出动工作人员800余人次,车辆35台次,张贴《通告》200余份,向餐饮店、居民发放告知书3800余份,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政府通告11000余次,在各类媒体宣传蜂窝煤整治工作14期,关停城区蜂窝煤生产企业3家,共计回收煤炉6500余个、煤球9600余个。  

三是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执法。成立庆元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禁止焚烧秸秆工作纳入各重点责任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县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与宣传,对巡查中发现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累计开展部门联合巡查150余次,出动网格巡查人员389人次,立案查处露天焚烧行为11起。 

四、认真开展“清废净土”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清废净土”专项执法行动的相关部署,对涉废酸、废矿物油、工业污泥产生行业及非法倾倒、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开展检查,查处一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力推进固废处理能力建设。立案查处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法行为3起、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1起。 

五、扎实开展城区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积极推进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紧迫性、重要性,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和简易宣传标贴;专项整治组各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敏感的噪声源进行重点抽查,狠抓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等行为整治,督促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35人次,集中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13次。 

六、认真开展全市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积极参加全市环境交叉执法专项行动,提高我县环境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市环境交叉执法检查组对我县电镀、造纸、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其他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查看了重点排污企业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以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并对企业污水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持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保持环境违法“零容忍”。 

庆元县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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