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按照《中共庆元县委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要求设立平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等3个新村的请示,经研究,同意设立平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岩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上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凭本批复及时办理刻制印章、开立账户、领购票据等手续。
竹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