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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平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3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索引号:002658412/2019-31941     发布机构:竹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1 09:44:5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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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按照《中共庆元县委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要求设立平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等3个新村的请示,经研究,同意设立平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岩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上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凭本批复及时办理刻制印章、开立账户、领购票据等手续。 

  

  

竹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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