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全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庆元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信息庆元县发改局板块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庆元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石龙街9号三楼办公室,电话:0578-6058870)。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要求,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要求,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职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增强业务能力。加强政策研读,主动研究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新出台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合规”,主动关注其他县市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对照检查自身不足,吸取有效经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与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228348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工作方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
“一事一申请”不能适用所有情况。在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同一申请人在一个申请中申请多个政府事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要求该申请人将申请的每一事项拆分出来。二是申请事项非本部门的业务,但申请人认为应该由我们向其他部门申请该部分内容。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已经向申请人说明该事项非本部门业务并告知其承办该业务的部门。但申请人不能理解,认为我们应该帮他向该部门申请,而不是由他自己再去相应部门申请。三是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我县重大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过于单一,仅一个总目录,且未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导致责任单位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思路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条目过于杂乱。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提供保障。 三是根据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实施方案》完善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根据公开目录上传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