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庆元县农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疑问,可与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庆元县濛州街道222号,邮编:323800,电话:0578- 6129718,电子邮箱:youarebetty@126.com)。
一、概述
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同时,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条例》的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督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通过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信息公开内容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公开权力清单42条,具体包括类行政许可22条、行政处罚14条、行政复议3条、其他行政权力7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方式,累计公开农业类专项资金拨付信息条数12条,合计金额约2685.6351万元;通过公文张贴和发布专项资金信息条数18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计划总结、业务工作、通知公告、三农信息、市场分析、供求信息等多类政府信息。
(二)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10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业务工作73条、人事分工6条、资金拨付12条、项目公示13条、表彰奖励3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1.公共查阅点。在办公室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门办公人员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2.互联网站。利用政府网子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同时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也开设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各类开放活动。组织参加“浙江农博会”“上海农博会”“温州农博会”“丽水农博会”“网上农博会”以及本县“农事节”等农博会与农产品推介会,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4.新闻媒体。通过《农村信息报》、《丽水日报》、《菇乡庆元》、庆元广播电视台、浙江农业农村信息网、农民信箱、微信等媒体向公众公开我局工作情况。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需公开信息及时报县政府网发布,庆元农业网公开信息做到实时更新,配备网评员,对《庆元论坛》里与本部门相关的评论及时回复,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依托《条例》实施1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夜学组织全局培训,逐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利用信息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9年,本县企业或个人向我局申请要求在农民信箱发布每日一助信息363条,发布公共信息270条。
(二)处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企业或个人申请已在农民信箱发布每日一助信息304条,买卖信息108条。2019年我局不予公开信息65条,其中信息涉及政府内部工作安排、内部流转31条;涉及个人隐私2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均为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821 | 2619 | 1544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345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2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充实规范公开事项和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开拓交流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二是强化服务,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农”信息,努力畅通以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和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汇集、整理、审查全县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着力建设土地流转信息库,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对接。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流转价格和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各镇健全土地流转转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土地流转纠纷。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营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和提高政府公信力。对政府工作经费支出,设立财务公开栏,月初及时公开上月数据,公开内容要求涉及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差旅费、会议费等。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拨付前做好项目公开公示,公开公示后无异议方可发放,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