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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 2020 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安置”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庆元县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庆元县 2020 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表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