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文旅 “一事一议”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2020年文旅 “一事一议” 奖励办法
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工作,依托衢宁铁路开通,拉动庆元周边旅游市场发展,进一步拓展庆元文旅市场,根据《庆元县旅游地接业务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一事一议”奖励政策,确定2020年文旅“一事一议”事项,现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招徕游客到庆旅游
与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协议的县外旅行社、在线ota、自驾游组织、户外俱乐部、庆元社会团体、涉旅企业等单位招徕县外游客来庆。每个旅游团队游览县内1个以上购票景区,实现年累计门票额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单位给予门票额10%的奖励,5万元以上的给予12%的奖励;一次性组织300人以上不满500人、500人以上不满800人、800人以上的外地团队来庆,游览县内1个以上购票景区,并在庆元住宿一晚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该单位1万元、2万、5万元的奖励。
二、开拓上海目标客源市场
上海旅行社与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协议,有针对性地进行庆元文旅宣传推介,每年在上海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庆元文旅推介不少于4场,并常年在旅行社摆放庆元宣传资料。每家旅行社每月从上海发往庆元旅游大巴2车以上,在庆元至少游览一个购票A级景区、入住2夜以上,给予旅游大巴33座以上不满50座的7000元/车的补助,50座以上的8000元/车的补助;每月不到2车的享受《庆元县旅游地接业务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的县外旅行社奖励;北京、江苏按此标准执行。
三、开拓衢宁铁路沿线目标客源市场
福建省宁德市、南平市、福州市旅行社及涉旅企业与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协议,有针对性地进行庆元文旅宣传推介,每年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庆元文旅推介不少于4场,并常年发放庆元宣传资料。每家旅行社每月从南平市发往庆元旅游大巴3车以上,并在庆元游览至少一个A级购票景区、入住1夜以上,给予旅游大巴33座以上不满50座的 1000元/车的补助(政和县、松溪县减半),50座以上的2000元/车的补助(政和县、松溪县减半)。每家旅行社每月从宁德市发往庆元旅游大巴3车以上,并在庆元游览至少一个A级购票景区、入住1夜以上,给予旅游大巴33座以上不满50座的 2000元/车的补助,50座以上的3000元/车的补助。每家旅行社每月从福州市发往庆元旅游大巴3车以上,并在庆元游览至少一个A级购票景区、入住1夜以上,给予旅游大巴33座以上不满50座的3000元/车的补助,50座以上的4000元/车的补助;每月不到3车的享受《庆元县旅游地接业务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的县外旅行社奖励。
衢州市按照福建省宁德市客源市场奖励政策奖励。
四、开拓写生团目标客源市场
鼓励社会团体、涉旅企业对接写生团目标客源市场。全年累计达到200人次的写生团并由本地旅行社接待,除享受《庆元县旅游地接业务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的旅行社奖励政策外,景区门票由县文广旅体局按20元/人次补给相关景区;没有本地旅行社接待的,不享受《庆元县旅游地接业务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的旅行社奖励政策,景区门票由县文广旅体局按20元/人次补给相关景区。
五、开拓温州、宁波目标客源市场
温州、宁波旅行社与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协议,有针对性地进行庆元文旅宣传推介,每年在温州、宁波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庆元文旅推介不少于4场,并常年在旅行社摆放庆元宣传资料。每家旅行社每月从温州市发往庆元旅游大巴3车以上,并在庆元游览至少一个A级购票景区、入住1夜以上,给予旅游大巴33座以上不满50座的3000元/车的补助,50座以上的4000元/车的补助。每家旅行社每月从宁波市发往庆元旅游大巴3车以上,并在庆元游览至少一个A级购票景区、入住1夜以上,给予旅游大巴 33座以上不满50座的4000元/车的补助,50座以上的5000元/车的补助。每月达不到3车的,享受《庆元县旅游地接业务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的县外旅行社奖励。
山海协作城市(海曙区、长兴县、嘉善县)按宁波客源市场奖励政策外,来庆的疗休养人员给予免门票政策。(景区门票由县文广旅体局按20元/人次补给2家景区)。
六、开展“千人游庆元”活动
根据市场拓展、提升庆元旅游知名度的需要,由文广旅体局组织“千人游庆元”活动,旅行社招徕游客,游览一个A级购票景区(免门票),一日游的奖励70元/人次,如有过夜游的,增加奖励10元/夜/人,超过三夜的,最多奖励三夜。景区门票由县文广旅体局按20元/人次补给相关景区,各旅行社招徕县外游客超出活动人数的纳入年终地接奖励人数。
七、组织到庆元旅游踩线活动
庆元县本地旅行社或客源市场的旅行社全年不少于4次组织县外客源市场旅行社来庆元踩线。到庆元踩线的交通费由庆元县接团的旅行社承担,在庆元区域内的交通、会场、食宿、门票、由庆元县文广旅体局承担,每次踩线人数10人以内(全年260人以内),导游由庆元县地接社承担具体见实施细则。
八、铁路出行补助政策
庆元铁路开通后至2021年3月31日止,上海、杭州等铁路沿线游客可凭到庆元火车票免费游百山祖景区和巾子峰景区。与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协议的县外旅行社通过铁路专列组织游客来庆旅游的旅行团以铁路始发站车票为凭,33人起为一团或50人以上为一团参照始发站目标客源市场车辆补助标准执行。
九、其他奖励
鼓励庆元旅游业相关主体企业组织演绎具有庆元非遗文化、庆元特色文创作品、庆元文旅融合等节目,每场不少于当地乡镇文化站认定的6个节目,每场补助1000元。
十、处罚措施和其他说明
申请奖励单位,要严格按实施细则执行到位,真实有效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审核。不得虚报材料,骗取奖励,如有发现,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取消“一事一议”当年奖励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一事一议”当年奖励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并取消承接疗休养资格。
县外旅行社及涉旅企业享受了“一事一议”项目补助,不再享受地接奖励,同一项目就高享受一种补助。过夜需入住文广旅体局公布的旅行社定点住宿单位,材料审核按照《庆元县旅游地接业务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执行。上海、海西、温州、宁波、衢州的旅行社及涉旅企业车辆补助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第八点演绎补助每两个月结算一次。
享受“一事一议”的旅行社在安排旅游线路时需把红色元素纳入。
“一事一议”项目补助费用从旅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通知所称的“以上”“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满”,不包含本数。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相关奖励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20年“一事一议”实施细则
附件
2020年“一事一议”实施细则
一、享受“一事一议”奖励的旅行社的申报流程按材料审核按照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执行。
二、来庆元旅游踩线活动
1.来庆踩线人员:丽水市外旅行社负责人、计调,在线ota、自驾游组织、户外俱乐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工会、社区负责人、社区代表等,全年来庆踩线人员控制在260人以内。
2.180人由庆元4家总社、1家分社组织市外旅行社来庆踩线,每家总社各40人,分社20人,踩线之前需提交方案备案。方案包含推介会内容,踩线线路、人员性质等,并上交市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
3.踩线接待标准:接待用的会场由文广旅体局和旅行社共同负责,用餐、住宿、在庆交通由文广旅体局负责。餐标40元/人,欢迎晚餐75元/人(陪同人员按庆委办发〔2017〕157号文件执行)住宿标准各酒店按旅行社团队价,248元以内,最多2夜; 景区门票20元/人(含景交费)年末一次性补给2家景区。
三、鼓励庆元民间组织在旅游景区(点)演绎具有庆元特色的节目,每场演绎的节目由管辖地文化站审核,审核内容要有现场照片和节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