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20年1-12月,庆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年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相比2019年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水环境质量
2020年1-12月,我县国控断面岩下断面达到Ⅱ类水质,省际交界断面贵南洋断面达到Ⅰ类水质,出境断面水质100%达到功能区标准,考核结果为优秀。市控及县控断面水质均100%达标,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2020年,根据新的《庆元县声功能区划分方案》对全县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进行重新布点,全县共设交通噪声点21个、区域环境噪声点107个、功能区噪声点7个,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两山”实践抓落实,全面擦亮生态底色
1.深化生态文明创建。编制完成《庆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下发《2020年度美丽丽水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和《2020年度美丽丽水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任务书》,压实美丽庆元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编制《美丽庆元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2.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20年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涉及赔偿资金33000元。联合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
3.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传工作。完成《庆元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规划(2019-2025年)报告》编制。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配合完成现场基础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庆元县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初稿)。在第五届“7.29”丽水生态文明日举办百山祖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研讨会暨大型真菌摄影大赛。联合县教育局在全县初中学校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视频宣传活动,全县7所初中学校,5340个学生参观看《生物多样性科普讲座》。
4.营造绿色环保新风尚。开展“一社区一台戏”春晚活动,搭建群众参与互动平台。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深入小微企业孵化园,现场办公,现场接受咨询,为企业解决难题。深入开展绿色细胞创建,完成“庆元二中”省级绿色学校申报工作。开展“美丽庆元 我是行动者”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向公众开放环境监测站、庆元县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兰溪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等4个环保场所,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共建渠道,有效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评价。
(二)治污攻坚促提升,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1.碧水保卫提“水质”。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完成五都、东山垟区块污水零直排创建;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专项巡查,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水库游泳、垂钓现象进行劝导制止,对库区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查处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垂钓行为2起,支付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3000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完善贵南洋断面的断面桩、广告牌等的设置,同时加强对周边环境的巡查管控及水质监测密度,确保出境断面水质安全。
2.蓝天保卫提“气质”。持续开展蓝天保卫行动,完成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一个、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两台、工业炉窑重点治理项目两个、臭气异味治理项目一个、无组织排放改造项目一个、重点整治工业园区一个。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建成机动车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并投入使用。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受理三批次老旧营运车辆79辆,补贴专项资金189.6万。开展行业整治,谋划竹木加工行业粉尘污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0台试点整治任务。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印发《庆元县加强秸秆(垃圾)焚烧管控工作的十条意见》《庆元县秸秆(垃圾)焚烧管控工作考核办法》,安装12个秸秆(垃圾)焚烧高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庆元大道和高速沿线区域范围“全覆盖、全天候、全时段、零死角”的实时监控,每天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进行秸秆焚烧巡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96余人次,劝阻、制止辖区内秸秆焚烧行为160余起,立案处罚23起。新增庆元县工业园区空气监测站(六参数以及VOCs)、庆元县第二空气站空气监测站点2个,实现空气质量指标24小时监控预警。
3.清废净土优“品质”。全面推进“清废净土”工作,完成重点企业用地采样地块的采样检测分析,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搬迁改造,完成庆元县垃圾填埋场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完成现有已发现的5个土壤超标点位的整改销号任务。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出台《庆元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无废城市”创建具体任务,落实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
(三)强化监管严执法,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1.高度配合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强化“马上办”意识,做到党政主要领导现场督察督办、分管副县长领办。督察期间,我县累计受理信访件6批次,共7件,较第一轮督察下降66.7%,目前已完成整改4件。
2.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蓝天、碧水、净土、清废、等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了隆宫乡林源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并将该案件及时移送,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6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全年共抽查重点排污单位4家、一般排污单位34家,组织参加跨部门抽查3次,共检查企业7家。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137人次,检查企业325家次,下发环境监察意见101份、责令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7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起,作出处罚决定7件,共处罚款45.4852万元。
3.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投诉。严格落实信访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和重要举报事项。今年以来,共处理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53件、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派件及应急联动18件,均及时、有效处理到位。
(四)抓好政务审批,深入提升服务效能
1.以提质加速为导向提升审批效能。对全局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再优化,共承接67项办事事项,均优化为即办事项,即办率达100%,承诺件办结时间提速缩短100%。所有审批事项均实行“网上办”, 企业在线申报,申请材料线上传输,纸质材料和办理结果快递送达。截至目前,共办结环评许可审批项目123个,临时用地审批25个,按期办结率100%,环评执行率100%,满意率达100%。
2.以实绩实效为核心强化优质服务。以环保为民为立足点,深入开展“三服务”。找准企业主的关注点,做到需要什么提供什么,并将最新法规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主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通过主动上门开展征求活动,了解企业的内在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对于企业的一些治理设施运行的技术问题,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开出“药方”,为企业发展精准“把脉”。2020年开展入企入基层75人次 ,解决问题?个。
3.以“一证”管理为目的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根据生态环境部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实施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完成33个行业859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发证52家。
(五)狠抓作风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例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新进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并签订《新进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二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学习《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中共丽水市纪委关于4起违规收受“烟票”等问题的痛报》等典型案例通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认识。三是注重效能监督。先后开展了29次效能检查,同时结合元旦、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着重抓好监察大队执法车入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用车的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二、存在的问题
1.生态保护工作运行力度尚需加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处罚、赔偿没有形成有机统一。
2.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尤其是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展存在更大困难,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投入少,对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都有待提高。
3.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噪音扰民、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问题,虽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但这些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难以彻底整治到位。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两山”实践和改革创新,为“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开好局、开新局,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环境保障。
(一)全速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抓好督察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销号事项“后督查”,做到完成一项、巩固一项、保持一项,严防完成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并落实深化推进举措和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结满意率。强化工作考核和机制完善,进一步压实监管单位、企业和公众的责任,狠抓主体履职和督查推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
(二)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加快补齐创建指标短板,争取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典型示范培育,积极在传统古村落、特色小镇中培育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和“两山”转化点。
(三)全力巩固污染防治成果。推进蓝天保卫,强化VOC整治,深化扬尘治理,继续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持续落实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继续推进工业园区内企业粉尘污染整治。2022年12月底,基本完成县域内竹木加工行业粉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通过整治,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完成安南、竹口、屏都、菊水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强化水源地及断面水质管理,开展国控断面走航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 。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运点。积极谋划庆元县“净零碳”示范区(或示范县)创建,编制实施方案,推进创建工作。
(四)提升环境服务管理水平。完成“十四五”规划审核,推进重点项目和指标落地。以《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和环评等级,确保落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和环评分类管理要求。持续提升项目服务质量,继续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建立高效、标准化的环评审批流程体系,切实提高环评审批质效;深化“三服务”活动,实打实地帮助解决企业、群众和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三服务”效能。继续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提高环境执法精准性、有效性。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着力形成“紧扣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良性循环。强化廉政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强化思想环境的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常态化,全面打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保铁军。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环保咨询日”“生态大讲堂”等活动,实现政策宣贯和技术指导“全覆盖”。通过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引领全民环境意识,形成绿色生活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为我县生态文明创建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