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1-43663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11-17 15:56:23

文号:庆政办发〔2021〕69号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1-4366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1-17
文号: 庆政办发〔2021〕6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YD01-2021-0018
有效性: 有效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zjqy.gov.cn/art/2021/11/17/art_1229387149_2375681.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对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

二、对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2)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7日起施行。

附件:

县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wps

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wps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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