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环卫处车辆管理科负责人吴庆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文章来源: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18 18:00:29

日前,庆元县纪委县监委对庆元县环卫处车辆管理科负责人吴庆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庆洪身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涉嫌贪污犯罪。

吴庆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庆元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庆洪开除党籍处分;由庆元县环卫处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庆元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庆洪简历:

吴庆洪,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庆元县粮食车队驾驶员,庆元县环卫处驾驶员,庆元县环卫处车辆管理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