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福利 2022年起 “浙丽保”报销低至5000元起
11月29日,2022年度“浙丽保”参保缴费正式开始。缴费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31日,丽水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可参保,保费为100元/人。
与往年不同,2022年度“浙丽保”保障待遇升级。“浙丽保”清单覆盖基本医保范围外的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具体数量由原来671个自费药品、31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扩大到699个自费药品、70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均追溯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2年还将根据资金平衡能力和保障需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保障范围。
不仅如此,“浙丽保”还增设保障待遇。对保障范围中“浙丽保”起付标准1.8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费用)以下部分增设三档待遇,均追溯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第一档:1.5万元到1.8万元之间报销50%;第二档:1万元到1.5万元之间报销30%;第三档:5000元到1万元之间报销20%。其他待遇仍按原政策执行。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由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浙丽保”参保缴费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优先从医保个账中自动扣缴,已签订社保卡代扣代缴协议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优先从社保卡账户中自动扣缴。
此外,“浙里办”参保通过“浙里办”医保专区首页,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浙丽保”扫码参保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浙丽保”二维码,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短信参保点击丽水市医保局发送短信的参保链接,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银行柜台参保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至农商银行柜台参保缴费;POS机参保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POS机参保缴费。
“浙丽保”缴费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础上才能生效。如有疑问可咨询“浙丽保”热线电话:0578-207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