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吴芬芬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范利强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科长;
侯彬彬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科负责人(副股、主持工作);
吴春明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科长;
陈 燕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科长;
陈吴伟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主要负责人;
陈奕浪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与地质矿产科主要负责人;
吴陆斌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火科主要负责人;
叶隆生同志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姚月华同志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综合科科长;
甘燕玲同志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保护地管理服务科科长;
姚理武同志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科科长;
杨平昆同志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权科科长;
胡雅琼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正股、主持工作);
胡仁权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正股);
周雨剑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张茂付同志任木材检查总站站长;
吴方荣同志任五大堡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 芳同志任松源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
吴起贵同志任屏都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
兰开平同志任黄田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
李冰冰同志任荷地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
谢 凯同志任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吴步青同志任森林与地质矿产资源工作站站长;
吴 剑同志任公益林工作中心主任;
陈春梅同志任会计核算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中心主任;
鲍振益同志任土地整治中心主任;
陈 白同志任濛洲街道林业工作站站长;
周 鑫同志任松源街道林业工作站站长;
叶增新同志任屏都街道林业工作站站长;
尹瑞安同志任黄田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吴利荣同志任竹口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孟俊国同志任荷地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吴冰冰同志任左溪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胡兆贵同志任百山祖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张银涛同志任贤良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范高云同志任五大堡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吴叶彬同志任岭头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杨世火同志任淤上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吴晓宁同志任安南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吴伟玮同志任隆宫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徐选美同志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生态修复绿化科副科长;
郑世伟同志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科副科长;
吴聪连同志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产业发展科副科长;
兰心雨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科长(副股);
练端勋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科长(副股);
阎秋真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服务科科长(副股);
吴宇华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科科长(副股);
张石淼同志任松源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张颖芳同志任屏都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练如明同志任荷地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副股);
吴大瑜同志任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人(副股、主持工作);
练春灵同志任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
程振荣同志任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吴利珍同志任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吕伟清同志任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吴夏华同志任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姚 富同志任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廖丽华同志任森林与地质矿产资源工作站副站长;
毛可安同志任森林与地质矿产资源工作站副站长;
吴珺萍同志任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练方伟同志任公益林工作中心副主任;
吴晓丽同志任会计核算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中心副主任;
陈德斌同志任城乡规划站副站长;
柳维伟同志任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
胡国彬同志任濛洲街道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龚 韦同志任松源街道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吴林军同志任屏都街道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叶学件同志任五大堡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张雄峰同志任岭头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胡康华同志任张村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吴 俊同志任举水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吴 斌同志任龙溪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孙金涛同志任江根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叶全伟同志任官塘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免去毛和明同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科科长的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林业局办公室、林业科、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等机关内设科室以及原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监察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土地规划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管理科、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等机关内设科室全部股级干部一并免去。原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森林资源管理站、竹产业办公室、林权管理中心、山林纠纷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生态公益林办公室、木竹出口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林业分中心、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木材检查总站、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等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原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矿产资源管理站、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与地质环境监测站、统一征地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国土信息勘察测绘所、松源国土资源所、屏都国土资源所、园区国土资源分局、黄田国土资源所、荷地国土资源所等下属事业单位全部股级干部一并免去。
庆元林场、庆元县实验林场、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不列入本次调整。
中共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