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大帮竹木制品厂等24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
经查,你因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长达两年以上,注册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内没有经营活动,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拟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对此,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黄从义
电话:0578-6037267
附件:庆元县拟依职权注销24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庆元县拟依职权注销24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