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决定:
柳林飞同志任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叶永飞同志任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兆全同志任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吴志明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赖志毅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庆元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李 敏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毛爱平同志任庆元县民政局副局长;
叶学斌同志任庆元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黄先全同志任庆元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邦武同志任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旭峰同志任庆元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业霖同志任庆元县金融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宗敏同志任庆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张耕铭同志任庆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姚德飞同志的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峰同志的庆元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吴华龙同志的庆元县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小荣同志的庆元县公安局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林立贵同志的庆元县公安局副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林胜龙同志的庆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吴丽萍同志的庆元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英同志的庆元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吴思青、叶小平同志的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小贵同志的庆元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永成同志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竹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杨先胜同志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毛茂丰同志的庆元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剑荣同志的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