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带头转作风提效率工作制度(试行)(迁站补录)
文章来源: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6 11:44:01

为深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质量提升年、能力提高年”活动,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马上就办”工作要求,发挥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的“头雁”作用,促进新时代庆元纪检监察工作提速提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一、健全常委(委员)负责制。优化层级管理,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权责清晰、运行规范、协调高效”的要求,实行常委(委员)负责制。各常委(委员)领办或分工负责的工作,对主要领导负责,可直接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根据工作需要,主要领导视情直接向常委(委员)部署工作、交办任务,充分授权,压实责任。副书记(副主任)协助书记(主任)加强对常委(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难题。同一事项涉及多名常委(委员)分管职责的,原则上由牵头科室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协助配合。常委(委员)应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对拍板决策事项承担责任。

二、健全重要事项限期办结制度。上级机关及其领导同志督办转办、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和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重要问题线索),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应牵头组织责任科室第一时间面对面研究部署,明确办理意见和办理期限,将承办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除外)向主要领导汇报初步拟办意见,1 个月内报结。其它信访举报件和线索处置件等,按照规定时限尽快办理。承办责任科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抓好任务落实并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到期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提出续办意见。对职能科室请示报告件,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除外)审核办理完毕;需要报送主要领导阅批的,中间环节流转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健全重点工作周报月评年考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碰头会制度,碰头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五下午,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梳理分管科室的重点工作并列出任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重点工作周报制度,每周一前向办公室报送当周重点工作安排,办公室汇总后分送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召开委机关工作例会,各科室口头汇报上个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个月的工作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科室工作作简要点评。根据工作需要,主要领导可视情指定相关科室专题汇报某项重点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工作绩效动态考评机制。每年年初,领导班子成员应按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解情况,牵头所分管的科室研究落实举措,每个季度动态向办公室报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分管科室高质高效抓好落实。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机关科室和各人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考核结果相挂钩。领导班子成员应经常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实际,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管事管人并行并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应不定期召集或参加分管科室内部业务会议,深入了解每个人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动态考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鼓励开拓创新,努力形成“想在领导前面、干在领导前面”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基层难题一线化解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既要带着问题下去、带着办法回来,也要带着办法下去、带着成果回来,实打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形成问题在一线发现、办法在一线产生、难题在一线破解的常态。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清廉庆元建设,确动重点课题,主动领衔调研,每年完成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调研报告,结合各科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微调研情况,每年开展课题调研成果交流汇报会,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学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对调研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需要县纪委县监委层面研究解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应牵头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报委主要领导同意或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抓好落实。

六、健全履职情况多元评价机制。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每年向“两代表一委员”、各民主党派以及老干部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争取各方支持,收集的意见建议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由相关领导班子成员领办落实。要结合每年开展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多渠道多方式征求班子和个人意见,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次年民主生活会上具体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力争做到见人见事见成效。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调研、会议、谈话等方式主动收集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按照职责分工逐条整改落实、逐条反馈,确保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

中共庆元县纪委县监委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