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96838480/2021-40668     发布机构: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1-06-29 11:05:51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数字化引领和赋能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步伐,特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以下称“协同应用”)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12+1”应用场景建设的时间节点要点,全面推进协同应用的使用;按照省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加强现有平台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的全面贯通,确保所有食品安全相关平台完成融合;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深入基层加强协同应用指导和调研,汇总协同应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二、设立工作专班

县局设立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系统工作专班。专班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祖成  局长

副组长:吴宏福  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成  员:吴宁斐  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吴丹龙  食品科主要负责人

吴昱欣  市规科科长

叶定炜  消保科科长

何海春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陈润福  濛洲所所长

姚德胜  松源所所长

吴维斌  屏都所所长

严克华  竹口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吴建飞 荷地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专班设办公室,吴宏福任办公室主任,吴丹龙任副主任,吴惟锋为办公室联络员。

三、任务分工

(一)登录激活。

8月31日前,所有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干部完成协同应用的登录激活。(责任单位:县局各相关科室、基层所)

(二)“12+1”模块推进要求

1.“食安之窗”。12月底前完成对接,实现食品安全谣言智控线上的流转和处置,形成闭环。(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消保科、综合执法队)

2.“食安之库”。9月底前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跨区域全省通办,12月底前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跨区域全省通办,并开展电子许可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3.“风险评估预警”、“问题智治”。12月底前开展推广应用。(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消保科、综合执法队)

4.“特殊食品风险智控”。12月底前在完成1家特殊食品企业与协同应用的对接。(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5.“食盐风险智控”。根据市局部署开展。(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6.“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9月底前完成1家农批市场检测信息归集工作并对接协同应用,12月底前,完成1家农批市场应用部署和视频接入。(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7.“食品冷链风险智控”。根据市局部署开展。(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8.“阳光厨房”。12月底前完成视频接入家数20家,AI部署安装企业家数12家,物联安装企业家数12家。(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9.“农村家宴风险智控”。9月底前完成所有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基础数据库归集,12月底前开展场景应用数11个。(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10.“校园食品安全智治”。12月底前完成12家学校开展场景应用。(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11.“ 网络订餐‘以网管网’”。12月底前完成20家入网餐饮单位完成“阳光厨房”视频接入。(责任单位:食品科;配合单位:市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协同应用建设是今年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标志性项目之一,被列入《2020年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是省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两项重大改革之一,各相关科室、基层所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快速推进。

(二)加强宣教,实现共享。各相关科室、基层所要尽快提高协同应用使用频率,养成用户习惯,充分运用食品安全协管员、全科网格员、社会监督员等力量宣传协同应用“浙里办”输出端口,提升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方便群众办事。

(三)督促检查,考核晾晒。各相关科室、基层所要及时督促协同应用任务指标的推进落实,县局将对落实推进指标适时进行晾晒,并列入年终工作评议考核。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