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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庆元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2658332/2021-40278     发布机构: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06-03 15:52:42点击数: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现将《庆元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庆元无欠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0日


庆元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入排查我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安排和省、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以进一步深化“庆元无欠薪”行动为抓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履行监察职责,着力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永生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  雷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成员: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公安、财政、国投、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张健楠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情况上报和统计等工作。

三、治理对象和主要问题

(一)治理对象

我县范围内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二)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中存在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制度(如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等“六项制度”)不规范问题;

2.部分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资纠纷问题。

四、目标任务

经专项治理,治理项目发生劳资纠纷数量同比下降50%以上。

五、工作举措及完成时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

全面摸底排查治理对象,特别是对发生过欠薪、“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提高检查频次并建立工作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治理对策,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三)检查处置阶段(5月-12月)

1.加强劳资专管员队伍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指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立以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劳资专管员为主的联络员制度和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督促其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强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举办全县劳资专管员技能比武并选送优秀人员参加省市劳资专管员技能比武。

2.发挥示范标杆项目示范引领。按照“经得起看、经得起查、可复制推广”的要求,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汇总梳理、制度规范、示范样板项目建设,积极倡导示范标杆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庆元无欠薪”样板项目。

3.落实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利用各类媒体公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热线电话,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推广浙江安薪投诉码,畅通欠薪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时受理举报投诉,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案必清、执法必严。

4.实施“庆元安薪”智治工程。深化欠薪治理数字化改革,实施“庆元安薪”智治工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把数字技术嵌入欠薪治理各领域、各环节,实现欠薪问题数字监管、智慧监管,通过整体智治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实时监管。

5.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护航建党百年“庆元安薪”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安薪行动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载体,县防欠办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不打招呼检查”模式联合督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改正或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予以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专项治理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人社形象、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要仔细梳理我县重点治理对象清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扎实组织开展项目自查、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并将有关问题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治理中,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等用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

(三)加强部门协同,形成治理合力。要加大部门工作统筹力度,主动协调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公安、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

(四)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社会稳定。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劳动纠纷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督促施工企业和业主单位尽快解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确保社会稳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国投集团等单位要及时汇总辖区内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处置进展情况(附件),每月30日前报送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南来,电话:0578-6121175。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隐患问题清单.xlsx

关于印发《庆元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庆无欠薪发〔20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