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二类医疗器械豁免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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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7-08 17:26:46
来源单位:
县行政服务中心市监窗口
作者:
谢巧奇
编辑:
练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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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药房地址有变,请帮忙变更一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日前,我县某药房负责人到市监窗口提出变更申请,工作人员随即拿出一份产品目录:“您看一下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是否在这份产品目录内,如果是的话,不需要备案即可合法经营。”
据悉,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列出了13个在流通过程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豁免经营备案要求,包括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血压计、血糖计、脱脂棉、避孕套和试纸等。今后,药店、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只需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无需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即可销售此类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