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机关党的建设大抓落实、狠抓提高之年。2020年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三化”建设年核心任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以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和“庆元精神”为动力,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切实打造庆元清廉卫士。
一、突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
1.强化机关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始终从政治的高度来谋划、安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机关党建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党支部全年至少开展1次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教育引导机关党员自觉同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常态长效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庆元精神”,切实贡献纪检力量,增添纪检元素。
2.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规矩。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和网上言行,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质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带头上党课制度,督促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年至少上1次党课。
3.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坚持以上率下、机关带系统,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在清廉机关建设上进行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打造“模范机关”样本。全面推行支部标准化建设,督促机关党支部和巡察办党支部在2020年底前成功完成“六强”先锋党支部创建。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健全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制度,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深化理论武装,推进思想建党
4.推进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着眼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8+1”整改任务落实,落实好“守初心、担使命”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学。积极推动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清廉丽水”等学习平台,结合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等专题学习。
5.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探索建立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收集反应机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实一对一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组建信息员队伍,增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和舆论斗争能力。
6.深化机关思想文化建设。继续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庆元精神”,充分利用红色基地、红色资源,扎实推进“红色元素”“红色教育”进机关活动。借助清廉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具有纪委监委机关特点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成立机关党员先锋队,开展党员“三亮”行动,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成为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三、聚焦以带促建,深化服务机制
7.发挥群团带动效应。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实施机关青年思想引领工程,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引导青年组织发挥独特优势。做好工会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机关、系统内文体活动,丰富机关文化建设。
8.深入开展包村走村活动。落实“五个包”“六个一”任务要求,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副科以上干部每人结对联系村低收入农户不少于1户,每年到结对村开展调查研究、走访慰问结对农户不少于2次;副科以上干部以不低于市场价自愿购买结对户农产品不少于500元。结对干部要根据结对低收入农户具体条件,做好政策宣传,帮助落实保障、救助、增收等扶贫帮困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指导、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就业介绍以及捐款赠物等帮扶活动。
9.开展机关党建调研。加强机关党建研究,重点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如何高质量服务保障纪检监察中心大局工作进行研究创新,每年至少完成1个机关党建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对联系乡镇和联系村的走访、调研、督查,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提供党建力量。
四、持续正风肃纪,筑牢廉政底线
10.严格监督管理。带头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拧紧责任链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梳理查找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监督执纪、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过程监督。坚持刀刃向内,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11.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浙江省“36条办法”和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紧盯“三大攻坚战”“三服务”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系统内不担当、不作为、中梗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问题自查自纠,高标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落地生根。
12.推进机关纪委建设。加强对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机关纪委日常监督职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传达学习系统内典型案件,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