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迁站补录)
文章来源: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1 10:55:31

中共庆元县纪委 庆元县监委 2021年度部门预算

 一、庆元县纪委县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不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庆元县纪委县监委部门预算包括:县纪委县监委本级预算和县委巡察办预算。

二、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庆元县纪委县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2446.16万元。

(二)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收入预算244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6.1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支出预算2446.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15万元。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69.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9.84万元,项目支出406.8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46.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6.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15万元。

(五)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46.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73.27万元,主要是派驻组人员经费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4.01万元,占93.5%、住房保障支出152.15万元,占6.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895.31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下属巡察办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事务80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查处的各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事务318.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巡察等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52.15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下属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9.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6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

(七)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2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13.9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情况,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67%,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县市工作人员来庆调查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县政府公车购置计划批复情况,再予以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及单位平台租车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一辆车,相应的运行维护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庆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以及县委巡察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46万元,增加36.36%,主要是派驻组人员经费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支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庆元县纪委县监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庆元县纪委县监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庆元县纪委县监委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大案要案查处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庆元县纪检委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