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办、市府办(丽委办发[2014]20号)《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庆政办发[2014]149号)《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推动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龙溪乡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全乡所辖的12个村经济合作社。通过对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制改革,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行使对原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建立股随人转的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要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村级集体资产是农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在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时,既要保证现有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尊重、考虑原有农民的劳动贡献,使其公正、公平地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确保资产量化的合理性。
二要坚持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股权相对稳定的原则。对除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以股权形式明晰到人。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保持股权的相对稳定,量化后的资产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规范运作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客观、公正、民主地处理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进行张榜公布。
三、实施步骤
村级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到9月中旬)
1.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关系复杂,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同时要召开党员、组长等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
乡政府由乡党委、政府负责人牵头成立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充足人员。各村要建立由村党组织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并对成员分组分工,成立政策宣传组、资产清查组、人员排摸组、确权量化组等工作小组,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村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股份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人口及资产的清查项目、清查方法、清查重点和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置等事项进行明确。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1月)
1.清查排摸,核实家底(9月中旬至9月下旬)
组织资产清查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包括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对资产的清查:主要是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以及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等情况,确认量化资产。
组织开展人员排摸清查:按县统一的人员排摸表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员情况底稿,经组为单位编制成册发放到各农户相互核对,并由户主签字确认。
2.确定方案,提交审议(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
全面核实集体资产和人员界定后,各村要明确股权享受对象,具体拟定股份制改革框架性方案。方案初步形成后,并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经表决通过后,报乡政府审核批复。
3.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11月)
按照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和乡政府批准同意的实施意见,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宣告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4.建章立制,加强监管(11月下旬)
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决策议事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奖惩报酬、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使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制度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下旬)
股份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各村要认真进行总结,对照省、市、乡有关改革的要求进行完善,重点是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清产核资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手续,全面整理归档,确保今后产生争议时有据可查,并报乡政府和市农业局备案。
四、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农村股份制改革是妥善处置集体资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形式,是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创新,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各村要从统筹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战略要求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推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村要通过广播、召开座谈会、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社员群众的支持。
(三)明确责任,紧密协作
乡各有关职能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中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折股量化等重要环节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全面推行村级股份制,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改革,是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群众关注度高。各村必须高度重视,把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三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在时间上要合理安排,在人力上要妥善配置,乡驻村干部要全程跟踪指导工作,确保改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