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直属各单位、各警种:
2017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扣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尤为如此”重要论述,围绕“平安建设、基础防范、打击处理”等重点工作,聚焦“忠诚、担当、规范、干净”四大主题,深化严打整治、治安防控、执法勤务、服务创新等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十九大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安保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在此期间我局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竹口派出所等10个集体各嘉奖一次;给予沈玮强等38位同志各嘉奖一次。
一、集体嘉奖
1、竹口派出所
2、荷地派出所
3、国保大队
4、行政审批服务科
5、十九大安保专班
6、庆元县“铁拳2016”打击黄赌专项行动专案组
7、政治处
8、交通警察大队
9、巡特警大队
10、五大堡派出所
二、个人嘉奖
1、沈玮强,男,竹口派出所民警。
2、季盛玲,女,黄田派出所民警。
3、叶佳琪,女,警务督察大队民警。
4、胡俊戈,男,荷地派出所民警。
5、周鹏,男,指挥中心(办公室)民警。
6、吴荣斌,男,巡特警大队民警。
7、吴桃红,女,行政审批服务科民警。
8、林秀文,男,交通警察大队法制科科长。
9、叶凯,男,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中队中队长。
10、张小俊,男,交通警察大队安全中队民警。
11、吴新荣,男,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指导员。
12、周先武,男,松源派出所民警。
13、陈锦源,男,松源派出所打击组民警。
14、吴亚俊,男,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民警。
15、夏铁峰,男,刑事侦查大队法医。
16、吴明骏,男,菊隆中心派出所民警。
17、林丽,女,菊隆中心派出所民警。
18、许广伟,男,看守所民警。
19、范吴彬,男,治安大队民警。
20、毛继伟,男,合成作战中心民警。
21、周慧芬,女,合成作战中心民警。
22、叶峻箐,男,五大堡派出所民警。
23、胡逢羽,男,国保(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
24、朱龙,男,百山祖派出所民警。
25、吴义会,男,森林公安副教导员。
26、吴志平,男,森林公安民警。
27、徐东,男,丽水市消防支队庆元大队排长。
28、孙秋鹏,男,丽水市消防支队庆元大队二班班长。
29、张起林,男,庆元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30、俞伟军,男,庆元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31、许鑫,男,高速交通警察五大队民警。
32、陈吉宏,男,高速交警丽水支队民警。
33、根据《庆元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考核积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荣获2017年度“执法办案能手”的吴冬、吴长森、吴伟龙、潜森、吴亮;荣获2017年度“优秀兼职法制员”的周琳等同志各个人嘉奖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自觉以他们为榜样,牢记使命,开拓进取。
此令
局长:邹海亮
政委:吴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