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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2020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002658578/2021-44963     发布机构: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27 17:07:3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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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 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林业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3.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监管及相关的房屋面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房地产经纪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设,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储备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

7. 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公益林划定和变更调整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8.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和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和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质量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 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按权限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13. 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4.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5. 负责自然资源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县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处。

17.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包含19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决算)、所属森林公安局决算、木材检查站决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决算、木竹出口办公室决算、林权管理中心决算、庆元林场决算、实验林场决算、永青国有林场决算。

纳入浙江省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 庆元县森林公安局;

3. 庆元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4. 庆元县林权管理中心;

5. 庆元县木材检查总站;

6. 庆元县林业局木竹出口办公室;

7. 庆元县庆元林场决算;

8. 庆元县实验林场;

9.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4,082.41万元,支出总计44,082.4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44,082.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编报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982.7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3,24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27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963.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1.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2,355.65万元,占收入合计5.7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386.04万元,占收入合计13.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80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0.44万元,占26.03%;项目支出28,566.24万元,占68.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2,355.65万元,占5.6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557.14万元,支出总计35,557.14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35,557.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编报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696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60%,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上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985.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编报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5.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万元,占0.0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607.22万元,占2.89%;城乡社区(类)支出0.56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4,042.68万元,占66.92%;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250.93万元,占25.02%;住房保障(类)支出636.73万元,占3.0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8.01万元,占2.0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41.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9%,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上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支出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农旅融合-庆元县城市森林公园(一期)工程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天然林停伐补助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异地搬迁-“大搬快治”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2019年度绿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油茶林下经济)扶持资金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原林业局并账转入结转资金。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281.16万元,支出决算为36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686.63万元,支出决算为75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人员支出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公园(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817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从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调整到本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大鲵保护区管护及技术服务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异地搬迁-“大搬快治”专项资金(基建)及省补2019年绿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香榧基地造林)资金支出增加。

(1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45.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从本项目预算调整到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46.45万元,支出决算为409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托底专项经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4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矿产资源管理资金。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2.73万元,支出决算为56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项目资金。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基础测绘资金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2.1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机构改革。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省补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基建)“大搬快治”专项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7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1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51%。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53.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编报单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030.44万元,占23.7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9,723.39万元,占76.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3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3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13万元,支出决算为66.93万元,完成预算的41.8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12万元,占53.97%,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36.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编报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1万元,占46.03%,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3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编报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4.91万元,支出决算为36.12万元,完成预算的5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4.91万元,支出36.12万元,完成预算的5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公务外出、下乡下村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5.22万元,支出决算为30.81万元,完成预算的32.3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兄弟县市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往来餐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60团组,累计2,84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8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或兄弟县市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往来餐费等支出,接待360团组,2,84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74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比2019年度增加741.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编报单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7.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3.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6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5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业工作站使用的摩托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8个,共涉及资金1090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46%。本年未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组织绩效自评。

组织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发展、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发展、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等项目分别由局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合理,项目建设程序到位、档案完整,未发现项目违规违纪行为。

组织对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通过聚焦基础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升部门的履职绩效及公众满意度,特别在用地保障、惠民建设、全域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成效显著。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矿产资源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

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拨付程序合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效果好,社会公众满意。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82.33万元,执行数为5118.73万元,完成预算的96.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庆元的公益林建设在县政府的重视下,通过广泛的宣传,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专业的管理队伍,实行公益林损失性补偿金的 “阳光发放”等一系列工作,公益林建设取得显著成绩,通过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汇总折算,受访群众综合满意度达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有部分山场,由于历史的原因,权属纠纷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有部分损失性补偿不能及时拨付到位;2、省级以上公益林有5489.1亩存在纠纷等原因,补偿资金不予发放,有待调整;3、东部乡镇由于整体搬迁和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的都是老人、妇女、儿童,护林人员难以寻找和年龄偏大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山林办加大解决山林纠纷的力度和步伐,切实解决好山林纠纷;2、进一步做好省级以上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完善工作;3、积极探索新的管护模式,适时调整管护区,解决护林员老龄化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表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次年填报)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及预期目标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得分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1320582亩。

25

保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1320582亩的总量平衡。

25

保持我县“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1320582亩的总量平衡。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5118.73万元,完成率达97.5%,使林农得到增收。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0元/亩。

25

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5118.73万元,完成率达97.5%

21





合计


50


46


效益指标(50分)

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25

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25


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林农增收明显。

25

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林农增收明显。

25





合计


50


50


合计

100

96


评分等级

优秀



矿产资源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积极做好矿山监管和巡查工作,常年不定期开展矿山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盗采行为,委托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完成2020年度持证矿山的储量动态监测和开发利用检查工作。2.规范做好矿业权管理,完成2个到期采矿权注销,1个采矿权延续和2个探矿权延续工作。3.开展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完成全县矿产压覆区域调查评估工作,对铁吉岙银铅锌矿、松源镇上庄普通建筑石料场等矿山资源进行价值和储量评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但由于预算资金不足 ,存在30万元的资金缺口。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按需求给予足额的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表(矿产资源管理专项资金)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次年填报)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及预期目标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得分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矿山开发利用情况监管报告、矿山储量年报

20.00

完成

20.00


矿产压覆区域调查评估报告

15.00

完成

15.00

矿产“十四五”规划报告

15.00

按计划启动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

15.00









合计


50.00


50.00


效益指标(50分)

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20.00

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20.00


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

15.00

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

15.00

指导“十四五”规划期间矿产资源管理防治工作

15.00

指导“十四五”规划期间矿产资源管理防治工作

15.00









合计


50.00


50.00


合计

100



评分等级

优秀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庆元县财政局对“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0月-2021年10月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28分,评价等级为“高”。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尽到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职责;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分解年度工作计划、把握项目进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事中监督。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发展、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合理,项目建设程序到位、档案完整,未发现项目违规违纪行为。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用于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公园(项):指用于国家公园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提升、科研、生态补偿、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指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3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业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4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1:浙江省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XLS

附件2: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档.docx

附件3: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4:庆元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档.docx

附件5:庆元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6:庆元县林权管理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文档.docx

附件7:庆元县林权管理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8:庆元县木材检查总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公开文档.docx

附件9:庆元县木材检查总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公开文档.xls

附件10:庆元县林业局木竹出口办公室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档.DOC

附件11:庆元县林业局木竹出口办公室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2: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文档.docx

附件13: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4:庆元林场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档.doc

附件15:庆元林场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ls

附件16:庆元县实验林场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档.docx

附件17:庆元县实验林场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8: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文档.doc

附件19: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决算公开-中央林业改革专项绩效报告.doc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决算公开-省专项绩效报告.doc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矿产资源管理绩效报告.doc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益林补偿资金绩效报告.doc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