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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
余国军任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吴慧菲任庆元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吴浩、黄业勇任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小平任庆元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其庆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吴其华任庆元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其庆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吴宏福任庆元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其庆元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柳昌美任庆元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潘栋任庆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李志远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浙江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邦武、叶积地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枝海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免去其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张莉任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其飞任庆元县两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卢振芳的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鲍可文的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