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余国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2-4766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11-24 11:39:02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县政府决定:

余国军任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吴慧菲任庆元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吴浩、黄业勇任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小平任庆元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其庆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吴其华任庆元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其庆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吴宏福任庆元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其庆元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柳昌美任庆元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潘栋任庆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李志远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浙江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邦武、叶积地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枝海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免去其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张莉任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其飞任庆元县两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卢振芳的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鲍可文的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余国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