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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
刘剑任庆元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沈吴艳任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毛先华任庆元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柳从聪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胡晓军任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枝海同志任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免去其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胡晓卫的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剑芳的庆元县行政学校副校长、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庆元分校(庆元县社区学院)副校(院)长职务;
免去陶义平的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范寿鹏的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副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