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2-47656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11-24 11: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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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

刘剑任庆元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沈吴艳任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毛先华任庆元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柳从聪任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胡晓军任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枝海同志任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免去其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胡晓卫的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剑芳的庆元县行政学校副校长、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庆元分校(庆元县社区学院)副校(院)长职务;

免去陶义平的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范寿鹏的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副主任职务。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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