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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芬芬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734508663/2022-46542     发布机构:贤良镇     发布时间:2022-11-26 15:24:2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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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中心:

因工作需要,根据庆组〔2019〕76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吴芬芬同志任贤良镇残联副理事长。



中共庆元县贤良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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