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821X/2022-46683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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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2 |
文号: | 庆水利〔2022〕14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QYD18-2022-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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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为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庆元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庆元县水利局小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水利〔2020〕131号,KQYD18-2020-0001)文件。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庆元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