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水利局关于废止庆水利〔2020〕131号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821X/2022-46683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11-29 15:42:50

文号:庆水利〔2022〕142号

索引号: 00265821X/2022-46683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11-22
文号: 庆水利〔2022〕14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YD18-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zjqy.gov.cn/art/2022/11/29/art_1229418320_2448895.html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为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庆元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庆元县水利局小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水利〔2020〕131号,KQYD18-2020-0001)文件。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庆元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22日 

庆元县水利局关于废止庆水利〔2020〕131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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