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主动认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将反馈意见细化为22个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门别类,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路径、完成时限、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形成83条具体整改措施,各科室主动认领、一一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峰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督查推进整改工作,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四是强化跟踪督查,形成长效机制。根据整改方案细化列出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实行清单化管理。局机关各科室细化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和整改进度。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巡察反馈问题22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0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谈话提醒24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清退款项2730元,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清理412.5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政工作组织建设。2022年3月以来成立国企改革工作专班及国有资产整合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国企改革和资产整合工作部署会,扎实有效推进国企改革。7月全面建立“3+4+N”国企改革总架构,推进国企改革进度。8月组建县级增收节支工作专班,通过多次专班例会,深入探讨我县增收节支工作重难点。
(二)深入研究分析财政工作。2022年3月起,组织干部对教育、卫生领域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供县领导决策参考,积极发挥财政参谋作用。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财政运行情况月报,并于7月份县委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上对我县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做了专题汇报。自7月起,按月向市财政局报送财政运行情况分析,目前已报送3期。
(三)建立健全财政制度。制定《庆元县争取竞争性资金考核细则》,对各部门争取竞争性资金实行月度和年度考核。下发《庆元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下发《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中期评估和绩效监控的通知》,部署2022年度项目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出台《庆元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将全县县属未实行公司化改革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整合重组范围。完善《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变更及注销方案》,并经庆元县国企改革专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积极落实上级财政政策。督促相关学校完成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自查工作,要求学校财务人员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确保支出的规范性。严格执行直达资金有关规定,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努力强化直达资金管理。对涉及使用直达资金的预算单位按月通报支出进度情况,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财政专项工作考核。
(五)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深入了解一事一议项目进度情况,督促各村按要求时限完成项目,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效用。从2021年度已执行完成的项目中抽取了146个,并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针对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预期指标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率等逐一进行分析,9月23日完成抽评结果的统计,抽评结果将作为预算资金压减、取消的参考依据,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二、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财政“大管家”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2021年11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上引导各单位抓好内控日常内部监督工作,切实落实内控主体责任。制定《庆元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实施细则》《庆元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复审单位考核和业务分配办法(试行)》等,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庆元县国有产权交易暂行办法》《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文件。
(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截止到2022年7月底,已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全覆盖开展内控检查。其中在4月份,组织对56家单位、19个乡镇(街道)、26个临时机构进行了内控检查,4家单位会计、出纳未实际分离已于2022年6月13日完成整改;在7月份,五部门联合对15家重点资金单位、58家县属国企(含1家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进行了内控专项检查,未发现会计、出纳未分离的情况,部分单位存在印鉴管理、车辆管理、专户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2022年5月25日成立国有资产整合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进一步摸清房产底数,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产权关系。8月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工作。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通过参加浙江省公路工程新规范宣贯及造价编审培训,组织复核组选择项目自行复审,提高审核业务水平。2022年7月联系项目业主以及主管部门,找回庆元县百山祖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Ⅱ标项目施工图纸并归档。局分管领导对经办审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今后在评审项目过程中,加强对资料的审核。2022年8月组织财审中心主审人员内部会议,重申项目资料完整的重要性,并要求各主审对2019年7月以来审结的项目档案进行全面检查。2022年8月起至9月16日完成8个结算项目,由主审和复审两人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打分,对符合办法规定的三家复审单位给予奖励。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6月印发《庆元县财政局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中共庆元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严格按规定开展夜学,调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2022年8月16日召开关于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改会议。通报中共庆元县委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乡镇(街道)、县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情况,对内容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2022年8月30日召开舆情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庆元县财政局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强调分析研判重要性,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使用,充分利用夜学、主题党日、邀请专家宣讲等方式传达贯彻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
四、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管理。分管领导对事件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采购政策的学习,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2022年8月11日,印发《庆元县财政局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采购培训,明确采购流程,强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涉及采购小组成员亲属或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采购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小组成员采购前签订承诺书。2022年8月19日对2022年以来大额支出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排查采购合同填写要素是否完善,切实规范政府采购。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合同签订管理。合同经办人已认真核实检查合同,按照要求收回原合同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与干部签订财务总监聘用补充合同,明确聘用期内的薪酬待遇变更。对未填写签订日期的财务总监聘用合同补填时间。同时合同经办人被谈话提醒,要求认真严谨对待,严格按照要求签订合同。组织人事教育科干部学习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并开展对2022年签订的人事合同的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
六、关于“内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组织局机关纪委对2021年12月工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核查活动未涉及超标准。同时组织对全体工会委员会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委员会成员切实履行工会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2022年9月5日补附2019年3月零星修缮工程款清单,同时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财经政策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报销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2019年2月之后的报销凭证全部由领导审批。2022年9月18日上缴2019年度调研论文应退稿酬2730元。
(二)组织学习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8月30日,组织全体工会委员会成员学习《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9月组织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日常财务报销政策进行集体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财务意识。同时组织全体审核人员学习回避制度,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中涉及主审复审人员亲属或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要求审核人员自行回避,对于审核人员应当回避而拒不回避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6月印发《庆元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复审单位考核和业务分配办法(试行)》,对中介机构抽签委托等环节作出相应规定。9月印发《庆元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回避制度(试行)》,明确需要回避的对象、回避的情形。同时印发《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财政内控工作任务的通知》,计划2022年11月底前,开展内部审计及财务大检查。
七、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2年8月4日印发《庆元县财政局领导班子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组织中层干部岗前培训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形式,不断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认真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紧盯中秋等假日重要节点,截至8月31日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1次。同时对岗位廉政风险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职能转变、岗位变动情况,于2022年7月开展全员廉政风险排查103人次,共查找风险点403个,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二)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2022年8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对2022年以来的民主决策逐项核实会议纪要,核实29笔大额支出均经班子会集体研究。2022年8月16日学习《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强调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2022年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向班子成员通报“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大额资金支付未经班子会集体研究”问题。
(三)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2022年7月3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干部兼职事宜,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填报兼职干部的《普通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申报审批表》,并报人教科备查。2022年8月31日,组织人事科干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审批报备制度,掌握干部兼职、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等需进行报备的程序、内容要求等,并对负责兼职工作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强调审批报备制度的重要性。同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兼职业务的学习,明确兼职的要求和报批程序。今后要严格按照县里相关规定做好审批报备工作。
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不断规范基层党建工作。2022年8月16日召开机关党委会,对党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6+X”规定。各支部对2022年1-8月已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及交叉检查。同时召开各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制作的“发展党员工作”课件,要求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及规定,落实“双推”制度,合规密封选票,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符合要求。2022年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申民主生活会记录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指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本,严肃、严谨规范记录,确保记录内容与开展活动的一致性。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2022年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在于担当精神不够、进取意识不强,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6月,提拔股级干部任用,其中副股到正股3人、一般干部到中层干部10人。7月开展岗位轮换,大幅度调整普通干部的工作岗位,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比学赶超氛围。同时通过局长上党课、组织中层干部岗前培训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会、组织新入职干部个别谈话等系列活动,强化干部争先意识,在财政工作中勇于担当,争先创优,主动作为。
(三)加强干部考核管理。2022年8月31日,组织召开人事教育科干部会议,培训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相关制度。提出要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并将考勤、党风廉政、学习等情况列入共性考核的内容,定期反馈给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认真对待干部考核工作。规范人员使用,重新签订劳务外包人员的服务协议,严格按照工作需要签订服务协议,
(四)全面开展自查工作。2022年8月31日,开展自查自纠,找到相关人员的考核表,对于未打分或未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等情况坚决予以退回重填。同时补齐缺失材料,做好人事相关台账资料的准备和存档工作。
下一步,庆元县财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和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巡察整改的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注重成果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根据问题清单,压紧压实责任,突出集中攻坚,加强整体联动;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举措,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
三是坚持成果转换,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有力抓手。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乘势而进,努力探索财政发展新路径;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创新,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6019102;电子邮箱 qyxc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