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4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收到巡察反馈后,民政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对照整改作为最大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围绕4个方面13项33个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扎实开展整改督促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整改任务,各科室根据分工,认真分析,逐项抓好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诫勉1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10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清退款项4832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领会精神。2022年8月10日,县民政局结合夜学,组织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进行全面回顾学习。同时根据要求调整制定学习计划。
(二)开展多样化学习形式。整改期间,组织干部赴省市学习10人次,开展干部交流学习4人次,制定民政局学习强国竞赛方案,全局90%以上干部每日学习积分达到40分以上。
(三)强化学用结合。谋划申报社会生态公益性公墓二期项目,“益路童行”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承接市级养老服务三级联动试点,民政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推动落实重点工作力度不足,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殡葬管理。一是联合相关单位就《庆元县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题会议,部署相关措施。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公益性公墓建设,启动项目二期公开招标程序。三是加快推乡镇公墓建设,委托庆元县规划设计院进行选址测绘同时编制可行性报告上报县发改局进行评审。四是积极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庆元县殡葬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二)提升养老服务。一是联合发布《庆元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十四五”规划》。二是为22家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无感服务智能终端,指导11家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五助合一”服务,同时对有老人入住需求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消防改造。三是积极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36张床位。四是与县中医院联合在康馨家园养护中心开展康养联合体试点,并由中医院指导推进,推进医养融合工作。
(三)完善基层治理。一是成立现代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6张工作清单,制定177项指标任务,完成10名社区工作者招录和15名编外人员转隶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完成濛洲、新建社区 “居民会客厅”建设。二是下发《关于开展“三多清理”和基层减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部署各乡镇(街道)“三多”清理基层减负回头看工作。三是制作《庆元县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本》,进一步推进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规范化建设。四是根据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移民搬迁工作进度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及时指导五大堡乡盖竹村、八洋村开展村规模调整工作。
(四)培育社会组织。一是完成全县178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对庆元县黄田镇中济村村级发展互助会等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采取注销登记措施。二是联合出台《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对8家资金往来较大的社会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三是依托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培育孵化庆元县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和庆元县素质拓展活动中心等2家公益慈善类和互助类社会组织。四是下发《庆元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活动的通知》,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防火安全演练1次,健康讲座2次,为残疾人文艺演出1次,防诈骗宣传5次,共服务群众200余人。
三、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职能。一是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督查。对新增在册低收入对象按不低于30%的抽查率进行实地入户走访。二是落实重要亲属备案制度。三是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四是启动低保低边特困对象年度核查工作。对全县在册低保低边对象、特困人员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基本情况,通过省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实地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
(二)创新移民扶持方式。一是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精准核定,对暂停发放人员进行详细核查。二是开展产业扶持项目自查自纠,对各乡镇(街道)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检查。三是集中资金做大做强移民项目,落实“浙闽边驿共富之窗”项目,移民资金投入700万元。四是加大光伏产业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移民村开展光伏产业建设。五是修订《庆元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扶持实施细则》。
(三)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效率。一是召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情况整改任务部署会,通过深化“三级联动”运营及提升整合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照料中心的运行率。二是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运营评估和补贴。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一月一主题”、邻里互助、爱心理发服务等活动,引导老人主动参与各项养老服务项目。四是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孵化培育4家运营服务公司,组建19个运营联合体,进一步健全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
四、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下发《中共庆元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定期召开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和责任分工,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专题学习。三是加强意识形态督查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明确规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研究制定《庆元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庆元县民政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网络舆情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建立庆元县民政局“网络庆军”,加强民政系统新媒体等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主动担当。一是完善机制,修订《庆元县移民资金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二是加强督查检查,对12个乡镇(街道)27个项目和创业扶持资金进行跟踪检查。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部参加省市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二)增强责任意识。一是局党组对殡葬管理所所长进行约谈,并作出局内通报批评处分。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庆元县殡葬管理所财务岗位人员职责》,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职责。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四是制定出台《庆元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深入系统谋划。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省“民政30条”、市“民政23条”进行再学习,再对照,再检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梳理年度重点工作20条,关键小事10件,完成2022年省市县民生实事10项。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分管领导逐一认领整改责任。三是各班子成员带队赴基层赴一线,了解低保低边专项核查、养老服务三级联动督查、村社区“三多清理”等民政业务开展情况。四是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针对今年省市考核任务,省市民生实事等重点进行工作部署,制定详细措施,明确责任科室。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接待。一是主动清退违规公务接待费用2132元。二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开展全面自查。对今年以来公务接待的事前审批、报销程序、节假日备案等进行全面自查。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庆元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五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落实“一函一餐”报销制度。
(二)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主动清退老年电大组长电话补助费用2700元。二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殡仪馆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庆元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0〕1号)。
七、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内控机制。一是调整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具体执行。二是制定出台《庆元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制定2022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开展水库移民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低保低边年度核查。三是完成对康馨家园养护中心的内部审计工作,并要求按规定限时整改。四是对《庆元县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内控制度》进行修订。
(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对接县国企改革专班,办理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救助管理站和原周墩敬老院等固定资产划转手续。二是及时更新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时清理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16项。三是对2018年以来采购的固定资产应做固定资产而未录入系统的,进行补录,共计补录141条。四是2022完成“周墩敬老院房产创建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初步方案设计,计划将闲置的周墩社会福利院改造提升。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分管领导就该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强化业务能力。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举办的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业务提升培训班。三是殡葬管理所取消现金支付业务,所有支出均按转账支付模式进行支付。
(四)强化合同管理。一是局分管领导就“县安祥物业公司保洁服务费时未按合同对物业管理进行评估打分就足额付费、老年活动中心购买窗帘和殡仪馆购买印刷品均未按合同要求预留质保金”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殡仪馆开展专项合同检查,针对殡仪馆保洁服务,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按照平台提供模板签订合同。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就合同管理整改问题、物资采购事宜进行专项研究。四是规范合同签订,委托单位法律顾问百山祖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审核。五是内控领导小组对正在履行的合同进行抽查。
八、关于“资金补助审核把关不严谨,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审核机制。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庆元县水库移民创业致富产业扶持联合审查机制”,明确了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村级的审核职责。二是联合印发《庆元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庆民〔2022〕69 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检查和测评。三是依据《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通知》(庆民〔2021〕85 号)文件,停止实施移民贴息补助政策。
(二)拓展审核渠道。针对移民产业扶持,组织工作人员到经营店实地核实,到工商部门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开发养老服务补贴监管系统,将服务照片、台账等数据对接智慧服务平台,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采用电子化审核结算,强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补贴监管。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县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虚报补助资金3.8万余元予以收回,终止民政局2020年8月17日与庆元县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签订的庆元县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承揽合同,且2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养老服务补贴招投标,同时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九、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深入剖析问题原因,逐一认领整改责任,详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制定出台《庆元县民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表》、《庆元县民政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同时根据业务需求,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专项监督、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专项监督行动。三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详细听取班子成员汇报。
(二)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一是局党组书记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就“三分之一的干部廉政风险点与2019年的完全相同,多名干部岗位风险点相互抄袭”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党风廉政专题片,并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提升风险隐患意识。三是领导干部定期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党组书记做点评提醒。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梳理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并开展督查。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召开民政生活会。制定《庆元县民政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召开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学习、谈话、征求意见、材料准备,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制度。同时在党组会上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三)规范党建台账。对2019年至2021年期间的台账记录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汇编。同时明确专人规范记载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实行一会一记,杜绝漏记、补记。
(四)规范党费收缴。组织支委会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在收缴党费时及时填写《党费证》,同时在支委会中指定纪律委员负责收取党费并公布,组织委员负责交纳党费,加强党费的监督使用。
十一、关于“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人员聘用。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人事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二是清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调整殡仪馆人员岗位1名。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文件。
(二)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庆元县民政局干部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全面提升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意识。二是结合正风肃纪检查,完善制定《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每月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三是出台《庆元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事业干部参照执行),将考勤情况列入干部责任制考核。
(三)坚持报备审批制度。一是将最近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至组织部,同时对局领导及干部等兼职慈善总会相关职务进行审批并报备。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审批制度的通知》(庆组通〔2021〕32号)和《领导干部兼职政策规定》等文件精神。三是在全局开展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自查,并签订《干部兼职承诺书》。
(四)完善出国(境)管理。一是对新进人员护照进行收缴登记。二是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印发<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公通〔2015〕58号)文件精神。四是对民政局因私出国(境)情况开展自查,对未批出境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十二、关于“2018年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殡仪馆 “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召开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县殡仪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二是县殡仪馆完成《殡仪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修订,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县殡仪馆落实专人记录会议记录,明确记录事项相关内容,保证记录完整性。
(二)加强殡仪馆公车使用管理。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丽水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丽水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丽车改〔2019〕1号),强化风险意识。二是对《庆元县殡葬管理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修订,针对存在风险内容进行专项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殡仪馆车辆“一车一卡”管理,强化加油过程监督,与石油公司明确加油卡关联车辆车牌号码实行“一车一卡”“一车一号”。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节假日期间对殡葬管理所公车管理进行抽查。
十三、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对51笔往来账项逐条梳理,其中10年内发生的往来款2笔,10年以上历史遗漏往来账项49笔。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举办的2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业务提升培训班;9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安全知识培训。三是对五笔其他应付款进行转收入处理,对两笔其他应付款进行调整处理。
下一步,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持之以恒做好巡察整改。坚决用党建统领民政一切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要求不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以从严务实的态度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扎实做好以案促改,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巩固巡察成果,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慈善发展、移民扶持、殡葬改革等工作,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全面总结和运用巡察整改成果,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6121213;电子邮箱:lsqym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