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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口镇岩溪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2658412/2022-47245     发布机构:竹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11 19:51:3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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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部门:

    为扎实推进岩溪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利用项目建设,全面开战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要求,有效、可持续地保护岩溪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并延续古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使岩溪村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保存和发扬,在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前提下,改善古村居民的人居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地为目标,从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村落的重要性,把保护、传承和利用历史文化村落及传统优秀文化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切实加大对历史文化村落与存有环境的保护力度,悉心保护历史文化村落的建筑形态、自然环境、传统风貌以及民俗风情。

  二、目标要求

    着力改善岩溪历史文化村人居环境,确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和险情普遍得以控制,村落环境逐步改善,历史风貌得到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培育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特色产业发展成熟、人居环境良好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村。

  三、主要内容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岩溪村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应采取“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遵循最大限度保存、细致修复、谨慎维修的原则,依据其保护措施状况、保护利用价值、文化考古价值进行分类整理。

  (2)建筑保护与整治

    对综合评价的两类建筑分别提出保留整治(62 处)和整修改造拆除(44 处)的针对性保护措施。其中,保留整治(50 处)、整修改造拆除(22 处)。其中 26 栋合院建筑保护价值较高,严格保护。针对综合建筑评价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一般建筑,要求按照传统建筑形制、材料、工艺,修缮局部残损构建,并替换局部运用现代建筑装饰工艺的建筑构件,允许对建筑内部空间进行改造提升,并在适当的位置补充庭院绿化,提升整体空间质量。针对综合建筑评价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一般建筑,可根据整体风貌影响程度,分期适时地实施风貌整治更新,进行降低层高、屋顶改造、立面改造等,使其与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对于整体风貌影响较大的现代建筑,也可选择拆除翻建,或改造为公共空间、公共绿地。

  (3)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保护岩溪村路亭、三坑溪、古道、石汀、古墓、练泥碓碗窑遗址等历史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周边建设与环境整治应结合原有特色空间,体现岩溪村传统文化特色。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整理、研究岩溪文化,包括方言、宗祠文化、陶瓷文化、建筑文化等,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数字化多媒体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岩溪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

  四、工作进度

    根据工作任务安排,8 月底前,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12 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量的 50%;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验收。

  五、效益分析

  (1)创新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方式

    因地制宜地对岩溪村文物建筑进行保护,赋予其自我的造血功能,在合理的利用中获得新的生命。文物活化是保护文物的一种方式方法,就是让来自古人生活中的文物“活起来”,让它们以一定的展现形式重新回到人们的生活中。通过探索多种方式来盘活岩溪村长期闲置的传统建筑资源,在保持传统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以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破解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居民改善生活条件之间的矛盾。

  (2)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历史文化村落建设为节点,连点串线成片,充分发挥村内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绿色生态、田园风光等特色资源,实现资源规模化、多样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破解利用历史文化村落发展产业方式单一、同质化现象突出的问题。

  (3)构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体系

    强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引领,明确村落发展定位和发展时序,统筹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创新政策体制机制。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4)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激发村庄活力,改善村落人居环境、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挖掘利用特色资源发展新业态,发展乡土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中华千年农耕文明彰显新时代的魅力和风采。

  六、支持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围绕“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对标乡村振兴的新要求,到 2025 年,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率达到100%,古建筑、古民居应修尽修、应保尽保,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推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成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的“金

名片”、美丽浙江大花园的“耀眼明珠”。

  七、组织保障

  (一)领导机制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范传龙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健飞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吴传城为副组长的岩溪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办公室(设在镇村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岩溪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利用项目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二)运行机制

  (1)规划先行,统筹兼顾岩溪历史文化村落的开发建设。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庆元县竹口镇岩溪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规划》。为有效、可持续地保护岩溪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并延续古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使岩溪村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保存和发扬,在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前提下,改善古村居民的人居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同时,在国家乡村振兴及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背景下,结合丽水市城乡关系转型需要,解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文化缺失的问题。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其发展提出因地制宜的战略路径,将有形保护变为无形保护,结合岩溪村的规划及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岩溪村未来的发展问题,最终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活态永续传承的规划目标。

  (2)因地制宜,打造发展新模式。利用岩溪村的资源优势及历史文化底蕴,以“天生地质,山水岩溪”为特色,大力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围绕自然资源及村庄历史文化元素开展旅游生意。并与庆元县缘游天下旅行社开展合作,打造县级疗休养基地,接待县内外游客。

  (3)所有得到项目资金扶持、帮助的对象,都是在认真严格,层层把关,以镇或以村进行公示基础上进行落实,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阳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项目支持资金用的准、用得明、用的清,让领导和群众都放心。

  (4)管理规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岩溪村村规民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等各项制度健全,并设有应急预案,通过持续完善,已逐渐形成一套具有普遍性和

标准化的制度体系。有标准的游客服务中心和医疗救护点,能集中处理垃圾,所有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才排放,形成了整洁、完善

的环境基础设施。

  (三)宣传策划通过举办户外水上体育赛事,吸引众多的选手参赛,带动了观光旅游,有效地拉动了旅游与消费,提升了岩溪村知名度。诸多良好的生态资源成了岩溪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是开启岩溪村生态旅游发展的金钥匙。要加强宣传动员,做到政策到手、干部入户,充分利用村组广播、宣传横幅、微信、QQ、发放宣传资料等平台、手段,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有声势的组织宣传活动,真正做到让岩溪村历史文化村落项目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竹口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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