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对标对表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的要求,湖北省钟祥市结合实际制定《钟祥市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措施》,进一步构建协同规范抓整改的任务体系和责任体系。
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意见反馈后,钟祥市委巡察办派出工作专班,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2家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上门督导,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将中央和省关于巡视整改最新要求纳入班子集体学习内容,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掌握整改工作流程和要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集中整改期间,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委巡察办对各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市委书记点人点事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并召开整改监督碰头会,将督办发现的问题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日常监督部门进行交办,督促其履职尽责,增强监督针对性。
被巡察党组织上报整改方案后,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参加,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联合把关。市纪委监委着重从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腐败风险防范是否到位等方面把关,市委组织部着重从选人用人、基层组织建设整改措施是否得力等方面把关,市委巡察机构着重从整改方案是否符合形式要件要求,能否实现“见人见事见责任见效果”目的等方面把关。今年,通过联合会商形式认定市公安局等6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不合格,不予通过,指出其存在的用目标口号代替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分解只有领导集体没有领导个人等问题,责令其修改完善。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相关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市委巡察机构派员组建综合考评专班,根据被巡察党组织实际情况,采取“纪组巡”联动监督方式,通过个别访谈、查看台账、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质效进行评估,确保问题销号有理有据。对敷衍应付、整改质效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党组织,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