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各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22〕16号)、《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庆元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庆自然资规发〔2022〕134号)文件精神及《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科学做好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22〕31号)要求,2022年我县省级森林抚育项目16000亩,计划资金480万元。经项目作业设计,规划实施森林抚育面积16180.76亩。根据项目进度和项目建设要求,将项目分二批验收,第一批验收合格面积12834.32亩(其中庆元县瓯江源头森林生态资源保育与修复项目2329.02亩),共拨付项目第一批资金3657781.2元。资金从浙财资环〔2021〕68号(庆自然资规发〔2022〕134号)文件森林抚育专项中列支。
项目资金结算情况经庆元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以上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请各有关单位、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庆元县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切实做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附表:1.庆元县2022年度省级森林抚育项目第一批资金结算汇总表
2.庆元县2022年度省级森林抚育项目第一批资金结算表一
3.庆元县2022年度省级森林抚育项目第一批资金结算表二(瓯江源头森林生态资源保育与修复项目部分)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1、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