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2658287/2022-47192
-
发布机构: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12-08
-
文号:
庆农发〔2022〕315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你们组织低收入农户申报、验收,公示无异议,并向我局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拨付安南乡等2022年第三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资金59.0709万元。其中,拨付安南乡30.6619万元;拨付隆宫乡28.409万元。该笔资金将庆乡指办〔2022〕1号中安排用于低收入农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9.460615万元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费34.4万元先期用于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资金拨付,剩余资金从庆乡指办〔2022〕2号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结余资金中拨付8.664025万元,在庆农发〔2021〕271号收回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结余资金中拨付0.42276万元,在庆农发〔2022〕4号收回2021年度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拨付6.1235万元。补助资金由庆元县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至补助对象社保卡的账户上。
附件:各乡镇(街道)关于拨付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资金的申请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