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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8287/2022-4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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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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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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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庆乡指办〔2022〕2号
县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关于高水平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庆委办发〔2019〕90号)和《庆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庆财农〔2021〕1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654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计划如下,请抓紧落实组织实施。
一、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41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2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补助项目,安排资金276.70776万元(其中,在浙财农〔2021〕78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44万元,在庆农发〔2021〕271号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结余资金中安排0.42276万元,在庆农发〔2022〕4号2021年度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回收资金中安排32.28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庆元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 庆元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万元) | 实施单位 | 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文号 | 备注 |
1 | 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 | 410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 浙财农〔2021〕78号 | |
2 | 2022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补助项目 | 276.70776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 浙财农〔2021〕78号 | 在浙财农〔2021〕78号安排244万元,在2021年度回收资金中安排32.70776万元) |
合计 | 686.707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