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全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庆元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信息庆元县发改局板块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庆元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石龙街9号三楼办公室,电话:0578-60588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县发改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庆元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庆政办发〔2021〕46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县发改局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把政务公开同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8条,主要是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按时发布发改领域各类政策文件,物价监管、信用建设和重大项目服务事项信息,工作推进情况,重要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等信息,其中政务动态55条,政策文件类13条,重要公告7条,重点领域23条,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此外,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
(三)政策解读情况。本年度,庆元县发改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庆元县发改局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五)平台建设方面。庆元县发改局把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在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重大项目、物价监管、经济社会、投资管理等信息,专人负责政府平台的维护、发布等工作。
(六)监督保障方面。庆元县发改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信息公开审查,落实完善局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信息公开滞后,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不够熟知,容易导致信息公开滞后。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仅包含上级文件、任免文件、规范性文件等正式发文文件,还包含民主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需进一步编辑的文件,科室提交文件时,往往容易出现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等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学习贯彻省、市、县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学习发展改革业务知识和格式规范,对标对表调整工作方法,规范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