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6日至8月2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1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主动认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领导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学习清单、制度清单、退款清单和谈话清单等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采取“挂号”和“销号”制度,倒逼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给予开除党籍2人,其中辞退1人;廉政提醒谈话41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清退款项1.6982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重要指示精神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重要指示精神。并将“指示精神”作为住建局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导思想,作为全体干部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工作差距,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而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交流研讨作为集体学习的主要方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调研报告等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提升学习效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工作实际,细化年度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召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及关于住建领域(房地产、厕所革命)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掌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应用总书记精神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2021年安排省市挂职锻炼2人、各类业务培训50多人次,进一步加快专业干部知识更新速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认真履职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美丽乡镇、垃圾分类知识,并将垃圾分类有关要求纳入2022年度保洁招标重点内容,有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多方征求意见,创建融地方特色、民风习俗、资源优势为一体的样板乡镇。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认领问题,主动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邀请宣讲团成员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线上、线下的学习,必学科目、选学科目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科学履职技能,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修订《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将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详实记录机制。
(三)加大党史学习教育检查力度,对学习不到位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取消代签干部度考核优秀等次和评先评优资格,落实先锋云签到制度,杜绝代签现象再次发生。
三、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下属单位管控失之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庆元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制订《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业务用车使用和管理规定》、《庆元县环卫处零星工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意识。
(二)落实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业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八统一,做到规范审批、登记齐全、使用合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档案进行全面整理,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管理,收费依法依规。
(三)强化监督问责,开除党籍2人,辞退1人,警示谈话2人,廉政谈话2人。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身边违纪案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计划,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机制化、项目化、具体化。
(二)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严格落实每季度1次的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分析会,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分管领域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提前评估研判项目风险,积极处理社会舆情,牢牢掌握社会舆情处理领导权。
(三)召开干部社会舆情处理能力的培训,建立联系制度,落实谈话谈心制度,年终将社会舆情、调研报告、网络知识学习、个人学习笔记等有关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一)清退违规发放费用。对违规进行家属住院慰问等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制定清退方案,共计1.6982万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二)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安排出纳参加市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落实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到局财务室挂职学习机制,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二)完善《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发票经手人、审核人、签批人进一步严把审核关,加强报销费用复核,规范报销程序、内容,实施科目对应、款项对应、佐证材料齐全,档案归档及时。
(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相关要求,使干部职工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七、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庆元县效能问责实施办法》、《庆元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实施细则》等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健全规章制度。局党组修订《庆元县住建局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等5项制度;下属单位完善了《庆元县环卫处管理制度汇编》、《庆元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庆元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相互制约的内控管理机制。
(三)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止敷衍了事、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促进干部职工认真履职、敬业爱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庆元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使从事项目管理人员进一步掌握推进项目实施的各项规定。
(二)修订《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将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局党组集体决策,并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备案。
(三)加大项目前期程序和项目建设的检查力度,委托第三方对县环卫处档案进行全部整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项目档案进一步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九、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活动,填写“个人岗位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30份,着重排查保洁督查、车辆管理和工程管理上存在的风险点,对排查不力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累计29人次
(二)完善正风肃纪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工作,实事求是地记录检查情况,落实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提高正风肃纪检查的针对性。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廉政谈话敷衍了事产生的根源进行全面深刻的剖析,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坚持落实廉政谈话与具体工作相结合机制,提高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1年开展42次廉政谈话,巡察反馈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6次,真正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开展民主生活会的认识。明确党务工作者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的学习,提高党务管理水平。
(二)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议严密组织、会后及时报告,记录详实,按时按要求整理好相关材料。
(三)加强对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干部管理水平。严格把好党员发展程序关,做到程序合规、书写规范、内容完整、材料齐全。
十一、关于“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执行《庆元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退线干部日常管理,落实退线干部从事党建工作指导、党风党纪监督等工作。
(二)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加强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三)指定专人保管干部因私护照、通行证及审批材料,专管人员做到及时对调出、调入人员进行备案。
下一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党组带头、分级负责,从党组成员做起,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党性必修课,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充分发挥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上下联动、合力攻坚,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巡察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持之以恒用制度固化成果,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牢牢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成果转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整改推动发展,以发展破解难题。坚决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持续推进正风反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庆元精神,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持续在高质量绿色发展上作出新的业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21735;邮寄地址:庆元县石龙街70号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323800;电子邮箱:11540191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