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庆政办发〔2018〕186号文件,对重点人群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现将符合补贴的创业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2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
监督电话:0578-6059276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创业实体 | 补贴金额(元) |
王炉春 | 332525********4710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庆元县楠辰小吃店 | 5000 |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