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政办发〔2015〕204号文件,县域内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2年4月2日至4月8日共7天。
监督电话:0578-6059276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时间 | 补贴期限 | 补贴金额(元) |
1 | 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 顾锦浩 | 332525********5311 | 2020.06 | 2020.07-2021.06 | 5923.5 |
合计(元) | 5923.5 |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