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加强医疗特需服务项目管理,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 浙价费[2000]10号 浙财综[2000]18号)文件精神,特向广大群众公示以下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价格(元)
1
心理咨询费
1小时 /次
150
庆元县人民医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