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4 月 13 日至 15 日,省安委办督查组对我县开展“除险保安”第三轮暗访抽查。此次督查共检查了我县 13 个点位,发现 53 个问题。4 月我县月度评价指数为97.51,全省排名 50,1-4 月累计排名 88。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点位及发现问题
(一)消防领域
(1)卢福神庙(大济庙)(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1.灭火器均未定期巡查,部分灭火器压力表显示压力不足;
2.部分电气开关及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部分开关箱盖板缺失。
(2)庆元县中医院(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1.消防水泵房 2 号喷淋泵故障;
2.配电间内绝缘手套已过有效期;
3.急诊室内氧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液氧瓶库未设置氧含量报警器和机械通风设施,压力表未定期检定;
4.消控室内消控主机主备电切换故障,备电无法工作;消控主机声光报警线路被人为拔除;水位显示器故障;
5.大部分配电箱门无安全警示标志,消防控制箱门上挂设钥匙等杂物。
(3)咏归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未按规定开展防雷检测。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1.消防水泵房内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故障失效;
2.消防泵房部分接线盒、开关箱盖板缺失;厨房内配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箱门未设置跨接保护;
3.部分灭火器材就地放置,未定期检查;
4.配电间门口未设置挡鼠板,窗户未设置防护网。
(二)建筑施工领域
(1)庆元县宸央春晓园小区工程(庆元县大济洋省山地块)(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工地临时办公区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
2.多处临空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部分楼层孔洞安全防护不到位;
3.部分脚手架剪刀撑斜杆搭接长度小于 1 米;
4.部分配电箱门缺失,且未规范设置接地。
(2)庆元县屏都街道余村小区(一期)建设项目(屏都综合新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灭火器材未定期检查,部分灭火器压力表显示压力不足;
2.盘扣式脚手架部分插销未插到位;脚手架部分支撑架竖向斜杆间隔超过 3 跨;
3.部分楼层临空临边处和脚手架未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4.配电房未设置明显标识,未设置挡鼠板,线缆沟未封堵严实,配电柜门未设置跨接保护;高压变压器未设置围护;
5.项目部临时办公区室外配电开关防护盖缺失;
6.安全生产台账中三级动火许可证均无具体动火时间,无安全监护人员签名;
7.部分孔洞未规范设置防护。
(3)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生物科技(食用菌)产业园工程—两山梦之园(屏都综合新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部分脚手架水平杆有变形,部分脚手架剪刀撑斜杆搭接小于1 米;
2.部分 2 米以上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
3.灭火器巡检不到位,项目部临时办公区 1 楼未配备灭火器材,2 楼部分灭火器压力表显示超压;生产区部分灭火器就地放置,部分压力表显示压力不足;
4.现场部分工人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要求,在用安全帽部分已过有效期,部分无永久性标记,不符合质量要求;
5.部分移动式配电箱箱体腐蚀严重,无 PE 线接地;
6.部分塔吊吊钩无防脱钩设施。
(三)城市运行领域
(1)庆元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竹口 LNG 气化站)(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液化气罐区部分围堰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到处装置;
2.部分燃气管道法兰(4 颗螺栓)未设置跨接保护;
3.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气化站生产区,与储罐、汽化器水平间距不足 1.5 倍杆高;防爆区域内路灯电气线路采用绞接方式,未采用防爆接线盒进行接线。(重点问题)
(四)旅游领域
(1)庆元县香菇小镇(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松源街道)
1.房间内货物堆放杂乱,挤占、堵塞人员疏散通道较严重;
2.消防器材未有效维护,部分灭火器未定期检查,部分消火栓箱门板破损;
3.消控主机消控室主机无法正常切换到备用电源;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处于手动状态;消控室消控主机上部分火警信息值班记录中无记录;
4.配电房未设置挡鼠板;香菇市场二楼消防通道内私拉电线充电,且周边堆放大量可燃货物。
(五)工矿领域
(1)浙江昌达实业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庆元县应急管理局、屏都街道)
1.使用缺除尘设备的淘汰落后设备砂轮机,无挡屑板、托架等安全防护设施;
2.片状氢氧化钠危化品直接堆放在车间内,未设置专门存放场所。
(2)浙江联兴文教用品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庆元县应急管理局、竹口镇)
1.部分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供电故障,部分应急照明被遮挡;
2.部分配电箱箱门未设置跨接保护,无安全警示标志;
3.露天高压变压器无隔离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4.成品仓库内疏散通道不畅通,车间一楼疏散通道设置电动平移门,疏散通道存放手推脚手架,影响疏散;
5.部分消火栓缺失箱门,缺失消防水枪;
6.车间内大部分行车吊钩缺少防脱钩设施,部分机械设备转动部位未设置防护装置。
(3)浙江庆元真诚竹木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庆元县应急管
理局、县工业园区)
1.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查维护。部分消火栓箱被阻挡,箱门损坏,配件缺失;部分灭火器压力表显示压力不足;
2.储气罐地脚未固定。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未检验;
3.配电房未设置挡鼠板,部分配电柜柜门未关闭;
4.现场部分设备的传动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除尘器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
(4)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庆元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
1.部分消火栓箱被阻挡,部分消火栓箱门损坏;部分消防管道及消防水泵房内压力表损坏;消防水泵房内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均已
过有效期;
2.配电房堆放大量可燃杂物,配电柜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部分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外包单位管理不到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2 米以上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
4.厂内叉车已过特种设备检验有效期;
5.储气罐地脚未固定;空压机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未检验。
三、整改要求
各责任单位对督查组发现问题要高度重视,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提升同行业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针对本轮检查发现隐患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教育和处罚,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检查频次,屡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倒逼各企业落实主体责
任,扎实推进“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安全形势平稳可控。请各责任单位于 5 月 25 日前将上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及照片等电子版材料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通过浙政钉报送,县安委办将对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作再次通报。
联系人:王怡菲,联系电话:18358884226。
庆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3 日
庆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第三轮“除险保安”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