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明电〔2022)1号),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等部门开展了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综合科
联系电话:0578-6050299
2021年度庆元县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结果公示名单.xls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