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图解】关于《庆元县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8287/2022-43523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6-24 0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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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两部门共同起草完成。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10号),为更好推进我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工作,加推进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出台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很有必要。

二、起草《实施方案》的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10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

2、应用范围与补助对象

3、补助标准

4、商品有机肥质量要求

5、供肥企业的确定

6、操作流程

7、保障措施

8、实施期限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关补贴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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