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6月6日起,我县再次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由20元/次调整为16元/次;抗原检测服务项目价格由5元/次调整为2元/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按照“抗原检测项目+检测试剂”方式收取费用,合计收费由不超过15元/次调整为不超过6元/次。
下阶段,县医保局将继续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