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好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精通业务、廉政勤政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形象。
二、培训对象
屏都街道16名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党的政策: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
(二 )综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专业法律知识: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四、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每月培训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全年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每月不少于 5 学时,每半天为 4 学时。
培训方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
五、相关要求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签到等考勤制度,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街道综治办要加强对培训学习的督查考核,确保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各行政执法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
中共庆元县屏都街道工作委员会
庆元县人民政府屏都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4日